一种对立情绪,或者寻机报仇,或者隐居不仕,王侯面前不肯称臣。至汉初,太原郡(在今太原市以南)被称为“难化”之地。刘秀时,太原郡广武县有个叫周党的,在地方上很有名望,朝廷几次征他去做官他都不愿意,后来不得已,就穿着短布单衣,用树皮包着头去见朝廷大员,刘秀却亲自召见了他。按礼节,士人被尊贵者召见,必须自报姓名,否则便是不尊重对方。周党见了刘秀,不通报姓名,只说自己的志趣就是不愿做官,刘秀也没有强迫他。博士范升上书,说周党在皇帝面前骄悍无礼,却获得了清高的名声,应治“大不敬”罪。刘秀把范升的上书拿给公卿们传阅,并下诏书说:“自古明王圣主都有不愿为他做臣的人,伯夷、叔齐就不食周粟。太原那个周党,不接受我的俸禄,这也是各自的志愿,赐给他40匹绸子。”
刘秀对于臣下的歌功颂德、阿谀奉承,常能持一种清醒的、有时甚至是厌恶的态度。他更愿意多表扬一些刚正不阿的官吏。在他的诏书中,经常说自己“德薄”,要上书者不要称他圣明。各郡县经常报告一些所谓“嘉瑞”事物,群臣要求史官将这些“嘉瑞”记载撰写成书,以传后世,刘秀一律不许。有一次,刘秀外出打猎深夜方归,要从洛阳城的东北门进城,掌管这个门的官吏郅恽拒不开门。刘秀让人点起火把,并告诉说皇帝回来了,郅恽说:“火光闪烁,又远远的,看不清楚。”就是不开。刘秀没法,只好转到东城门进了城。第二天,郅恽上书批评了刘秀一顿,说他游猎山林,夜以继日,带领出一种不良风气,危害国家。刘秀不但没有治罪于他,反而赏了郅恽100匹布,把掌管东城门的官吏贬为登封县尉。
刘秀对官吏要求严格,以致以粗暴方式对待,对贪赃枉法的行为更是严厉惩罚。他在执政初期,内外群官,多由他自己选任;如干不完他交办的事,尚书一类的近臣常被拉到面前棍打鞭抽,以致“群臣莫敢正言”。
刘秀对贵戚的过分行为一般能够理智对待。司隶校尉鲍永、都事从官鲍恢性格刚直,不避豪强,敢于弹劾贵戚的恣纵行为。他们曾弹劾刘秀的叔父赵王刘良仗势呵斥京官为“大不敬”,刘秀借此告诫贵戚们应当约束自己,“以避二鲍”。刘良临死时,刘秀去看他,问他还有什么要说的话。刘良说他没有别的话了,只有一件事,他的朋友李子春犯了罪,县令赵熹要判李子春死刑,他希望能保住李子春的命。刘秀说:“官吏公正执法,我不能徇情枉法。另说别的愿望吧。”
刘秀的明君风范,使刘氏汉家天下走向繁荣,实现了“光武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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