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他在12月8日的电报中提出,如对敌人“不能给以歼灭性打击”,即使能够越过三八线或取得汉城也不宜这样做,并建议在三八线以北数十里停止进军,来年春天再战。聂荣臻接到彭德怀的电报后,也认为部队亟需休整补充,况且在第一线兵力上,中国军队也不占绝对优势,因而建议推迟两个月发动下一次战役。但在彭德怀发出电报的同一天,金日成发表了告人民书,号召“向祖国解放战争的胜利总进军”,把“美国武装侵犯者和李承晚卖国匪帮送进坟墓”。莫斯科也建议中国应“趁热打铁”,继续进攻。
这时,联合国及印度、英国、瑞典等国代表不断探询中国接受停战的条件。为了掌握主动,周恩来请示莫斯科,准备以书面方式递交中国政府拟定的五项停战条件。苏联政府立即回电,说斯大林“完全同意”中国提出的条件,同时强调“不满足这些条件,军事行动就不能停止”。但另一方面,苏联又建议中国暂不要提出这些条件,而等美国和联合国先提出条件。斯大林甚至起草了中国应如何回答这一问题的具体表述方法。于是,周恩来确定对停战谈判采取“他急我不急”的方针。
在这种背景下,北京当然不可能同意彭德怀暂停进攻的意见。毛泽东命令立即发起第三次战役,迅速突破三八线。他在给彭德怀的电报中说:“目前美英各国正要求我军停止于三八线以北,以利其整军再战。因此,我军必须越过三八线。如到三八线以北即停止,将给政治上以很大的不利。”“民主阵线各国亦必有些不以为然,发生许多议论”。从毛泽东完全同意越过三八线打一仗后全军主力就退后几十公里进行休整的态度看,他下令越过三八线多少是迫于苏联和朝鲜等社会主义阵营国家的压力,但也必须注意到,毛泽东此时并没有要改变其整体战略方针的念头。当志愿军攻占汉城后转入休整时,毛泽东向斯大林解释说,为了避免重犯人民军所犯过的错误,必须要有两三个月的休整,如此才能“最终解决南朝鲜问题”,“才能保障取得最后胜利”。51 显然,毛泽东只是等待机会,以实现其内心的设想。正是毛泽东这种非要消灭或驱逐联合国部队的心态,使中国军队坐失了以胜利者结束战争的一次极其有利的机会。
1951年1月13日,即中国军队取得第三次战役的胜利以后,联大政治委员会讨论并通过了“朝鲜问题三人委员会”在十三国提案基础上提出的关于解决朝鲜问题基本原则的“补充报告”。该报告建议,立即实现停火;举行一次政治会议以恢复和平;外国部队分阶段撤出,并安排朝鲜人民进行选举;为统一和管理朝鲜做出安排;停火之后召开一次由英、美、苏和共产党中国参加的会议,以解决远东的问题,其中包括台湾的地位和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
这个事先几个小时才通知美国政府的新议案使白宫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境地:正如国务卿艾奇逊指出的,同意这个议案,将“失去朝鲜人的信任,并引起国会和舆论界的愤怒”;不同意则会“失去我们在联合国中的多数支持”。而国务院最后决定支持这一议案,是“热切地希望并相信,中国人会拒绝这个决议”。 对于中国来说,这的确是一次实现停战的绝好机会。如果中国军队屯兵三八线附近,接受联合国的条件,开始停战谈判,那么无论在政治、外交还是军事上,都对中国极为有利。
应该指出,毛泽东在确定战略方针时的失误,不仅在于超越了现实条件,还在于超越了现实目标。实际上,为解除中国在出兵朝鲜决策时所担忧的三个问题,并不需要在整个朝鲜半岛消灭和驱逐美国军队。当志愿军把美国军队赶过三八线时,毛泽东赖以决定介入战争的三层考虑基本上都已经变成了现实:美国此时接受停战,就等于是以战败者的身份来到谈判桌前,毛泽东的革命激情和信念得到了充分展示;北朝鲜政权得以完整地保留,莫斯科所担心的引起美苏直接冲突的远东危机也烟消云散,中国履行了其为社会主义阵营所承担的责任和国际主义义务;有北朝鲜作为缓冲地带,毛泽东对中国安全和主权受到威胁的担忧自然可以化为乌有,甚至台湾问题和新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都有可能得到较为有利的解决。
然而,正像艾奇逊期望的那样,中国的答复恰恰是否定了这个联合国议案,1月17日周恩来宣布了中国拒绝停火的决定,其理由在于“先停火后谈判”只是美国寻找喘息机会以利再战的阴谋。实际上,需要“喘息”的应该是已经成为强弩之末的中国军队,而中国所谓先撤军再停火的主张,在执行起来显然也是不现实的。至于说阴谋,恐怕只是中国拒绝停火的借口。因为不难推断,同拒绝赞成十三国提案的可能结果一样,美国在朝鲜停战后再卷土重来所面临的联合国及其盟国的压力也是它承受不起的。退一步讲,即使停火失败,恰如有些研究者指出的,志愿军也可以合法地占据三八线以南的地盘,并获得宝贵的时间以重建进攻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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