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 1月,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2月,参与领导黄埔学生军进行第一次东征,在中共广东区委内改任常委兼军事部长。8月,和邓颍超结婚。9月,任国民革命军第一军政治部主任,第一军第一师党代表,东征总政治部总主任,少将军衔。10月,参与领导第二次东征。11月,被任为广东东江各属行政委员。
1926年 2月,任第一军副党代表。3月,'中山舰事件'后,和毛泽东等主张反击蒋介石,未被采纳。12月,至上海,任中共中央组织部秘书兼中央军委委员。
1927年2月,任中共上海区委军委书记。3月,领导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任总指挥。‘四一二’事变后,主张‘迅速出师,直指南京’,‘政治不宜再缓和妥协'。5月,在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在五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政治局委员。7月12日,任中共临时中央常委。8月1日,作为中共前敌委员会书记,领导南昌起义。
1928年夏,筹备并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会上作组织问题报告和军事报告,当选为中央委员。在六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任常委秘书长兼中央组织部长。11月回到上海。此后相当一段时间内是中共中央工作的实际主持者。
1929年8月,兼任中共中央军事部长。起草中央8月给红四军的指示信,口授并审定中央9月给红四军的指示信,阐明红军的任务、前途、战略、发展方向等,指出毛泽东仍应为红四军前委书记。
1930年3月,离开上海去莫斯科。7月,在联共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作报告。8月回上海。9月与瞿秋白一起纠正李立三‘左’倾冒险主义错误,主持召开中共六届三中全会。
1931年1月,任中共中央军委书记。12月,到中央苏区首府瑞金,就任中共苏区中央局书记。
1932年10月,红一方面军总政治委员。
1933年春,和朱德领导红军战胜国民党军队对中央苏区的第四次“围剿”。5月,任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委员兼红一当面军总针织委员。
1934年当选为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10月,参加长征。12月,在贵州梨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采纳毛泽东的意见,决定红军西渡乌江北上。
1935年1月,出席在遵义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支持毛泽东的正确主张。会议委托周恩来为指挥军事上下最后决心的负责者。6月,红一、四方面军会合后,在四川省懋功以北两河口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代表中央提出红军应北上川陕甘创建根据地,会议一致通过。此后经过与张国焘的斗争,和毛泽东等率领红一方面军主力于10月到达陕北苏区。
1936年4月9日晚,和张学良会谈,达成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共识。12月,西安事变发生后,任中共代表到西安和张学良、杨虎城一起迫使蒋介石同意停止内战、一致抗日。
1937年代表中国共产党在西安、杭州、庐山、上海、南京等地同国民党。蒋介石谈判,促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7月,起草《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 9月,到山西开展华北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和对日作战工。12月到武汉,为中共中央长江局领导成员。
1938年参与领导长江局所属地区中国共产党的工作,推动国民党统治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组建和发展。3月,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副部长。9月,参加中共六届六中全会。12月到重庆。
1939年1月,中共中央南方局成立,任书记,领导南方各省中国共产党的工作,推动国民党统治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2 月,到皖南新四军军部,传达中共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确定新四军的发展方向和战略、方针、任务等。 3月,回祖籍绍兴,并指导浙江等省中共地下党工作。6月返延安。7月,坠马,右臂骨折。8月,赴苏联就医。
1940年3月,回到延安。5月,到重庆继续主持南方局工作。
1941年1月,皖南事变发生。国民党封锁消息,周恩来为<<新华日报>>书写题词和诗:'为江南死国难者志哀'和'千古奇冤,江南一叶,同室操戈,相煎何急!?'向国民党当局提出严正抗议,并在南方局内部署应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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