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随即将富兰克林计算机告上法庭,但在当时,只有实际的产品才拥有版权。基于这一点,富兰克林计算机辩称,只具有数字特性的计算机代码不应当获得版权。但法官最终支持了苹果的立场,将版权保护扩展至计算机代码。这一裁决对于软件行业迅速兴起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3.马可尼和无线电发明(1915年到1943年)
关于谁是无线电的发明人,业界一直存在争议。但无可争议的是,意大利人伽利尔摩·马可尼(Guglielmo Marconi)将无线电变为了一种商业产品。19世纪末,大西洋两岸的科学家为开发和拥有无线电专利展开了一场竞赛,马可尼也是其中之一。随后不久,专利纠纷不可避免地爆发。1915年,马可尼同美国科学家尼科拉·特斯拉(Nikola Tesla)对簿公堂,并最终大获全胜。
不过,美国政府于1935年剥夺了马可尼的专利。1943年,美国最高法院彻底剥夺了马可尼的专利所有权,但此时他已经去世,而他的公司已经在无线通信行业占据了垄断地位。
2.贝尔电话对抗西部联盟(1879年)
当亚历山大·格拉汉姆-贝尔(Alexander Graham Bell)发明电话之后,他和合伙人曾经以10万美元的价格向西部联盟兜售相关专利,但遭到拒绝。由于在电报市场占据了垄断地位,西部联盟是当时世界上最重要的通信公司。两年之后,西部联盟的老板威廉·奥顿(William Orton)认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大错误,因为贝尔电话已经开始带来丰厚的利润。
西部联盟随后聘请著名发明家汤玛斯·爱迪生(Thomas Edison)对现有电话进行改进,希望推出更好的产品。对于这样的结果,贝尔当然感到不满意,因此以侵权为由将西部联盟告上法庭。1879年,西部联盟同贝尔达成和解,代价是自己同意退出电话市场。在此之后,贝尔垄断了美国电话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