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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欧阳健之《伯夷文化论》

史记》提出质疑。

至清代崔述(1740-1816),竭半生之力成《考信录》三十六卷,更掀起了一股疑古思潮,其《丰镐考信录》卷之八《伯夷叔齐·辟纣与扣马理无两是》,从根本上对伯夷“异说”提出否定性判断,道是:“盖当战国之时,杨墨并起,处士横议,常非尧舜薄汤武以快其私,故或自为论以毁之,或托诸人以毁之,是以毁尧则讬诸许由,毁禹则讬诸子高,毁孔子则讬诸老聃,毁武王则讬诸伯夷,其大较也。”梁玉绳(1744-1819)的态度更为激烈,《史记志疑》一口气举出十条以证明“《伯夷传》所载俱非也”:“《孟子》谓夷齐至周,在文王为西伯之年,安得言归于文王卒后,其不可信一已;《书序》谓武王伐纣,嗣位已十一年,即《周纪》亦有‘九年祭毕’之语,毕乃文王墓地,安得言父死不葬,其不可信二已;《礼大传》谓武王克商,然后追王三世,安得言徂征之始便号文王,其不可信三已;东伐之时,伯夷归周已久,且与太公同处岐丰,未有不知其事者,何以不沮于帷帐定计之初,而徒谏于干戈既出之日,其不可信四已;曰‘左右欲兵之’,曰‘太公扶去之’,武王之师不应无纪律若是,其不可信五已;前贤定夷齐所隐为蒲坂之首阳,空山无食,采薇其常尔,独不思山亦周之山,薇亦周之薇,而但耻食周之粟,于义为不全,其不可信六已;《论语》称‘饿于首阳之下’,未尝称饿死,且安知不于逃国之时饿首阳耶?其不可信七已;即云耻食周粟,亦止于不食糈禄,非绝粒也。《战国策·燕策》苏秦曰:‘伯夷不肯为武王之臣,不受封侯。’《汉书·王贡两龚鲍传序》曰:‘武王迁九鼎于洛邑,伯夷、叔齐薄之,不食其禄,’岂果不食而死欤?其不可信八已;即云不食饿死,而歌非二子作也。诗遭秦火,轶诗甚多,乌识《采薇》为二子绝命之辞?况言西山,奈何以首阳当之?其不可信九已;孔子称夷、齐无怨,而诗叹命衰,怨似不免,且其意虽不满于殪殷,而‘易暴’之言甚戆,必不加于武王,其不可信十已。先儒多有议及者(按:如王安石、叶适、王直、王祎等),词义繁芜,不能尽录,余故总揽而为此辨。”

要之,有关伯夷的文献实有两大来源:一为先秦诸人的说法,一是汉代司马迁的说法;从王安石到梁玉绳,其“辨疑”的思路和方法,皆不出以下两端:

一、在孔孟与他家的“异说”之间,信孔孟而非他人。吕希哲的信条是:“祖孔子而宗孟轲,学之正也;苟异于此,皆学之不正也”(《吕氏杂记》卷上);崔述学说的宗旨是:“是非必折衷于孔孟,而真伪必取信于诗书。然后圣人之真可见,而圣人之道可明也。”断言:“古之异端在儒之外,后世之异端则在儒之内。在外者距之排之而已,在内者非疏而剔之不可。”《清史稿·儒林三》谓其著书大旨,“不以传注杂于经,不以诸子百家杂于传注。以经为主,传注之合于经者著之,不合者辨之,异说不经之言,则辟其谬而削之”。

二、在孔孟与司马迁的“异说”之间,信孔孟而非司马迁。王安石说得尤为明白:“事有出于千世之前,圣贤辩之甚详而明,然后世不深考之,因以偏见独识,遂以为说,既失其本,而学士大夫共守之不为变者,盖有之矣,伯夷是已。夫伯夷,古之论有孔子、孟子焉。以孔、孟之可信而又辩之反复不一,是愈益可信也。孔子曰:‘不念旧恶,求仁而得仁,饿于首阳之下,逸民也。’孟子曰:‘伯夷非其君不事,不立恶人之朝,避纣居北海之滨,目不视恶色,不事不肖,百世之师也。’故孔、孟皆以伯夷遭纣之恶,不念以怨,不忍事之,以求其仁,饿而避,不自降辱,以待天下之清,而号为圣人耳。然则司马迁以为武王伐纣,伯夷叩马而谏,天下宗周,而耻之,义不食周粟,而为《采薇》之歌。”(《伯夷》,《王安石集》卷六十三)崔述也认为,“太史公尊黄老,故好采异端杂说,学者但当信论、孟,不当信《史记》”。

概括起来,所有“辨疑”者的取向,并不在辨伯夷其人之有无;对伯夷为孤竹君长子,遗命立叔齐为君,叔齐让之,不受,二人相与往归西伯之事,一般都是认可的。他们所“辨”的,乃在武王伐纣的扣马而谏,及灭商后耻食周粟,隐于首阳山采薇而食,遂尔饿死之事。而后者恰是构成“伯夷文化”的基本点、大关节,实有辨证清楚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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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哲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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