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日军在广州湾登陆,侵入广西。白崇禧亲自指挥部队在昆仑关附近与日军作战。由于未能按照命令击退日军,被召回重庆。从此直至抗战结束,专司幕僚。曾秉承蒋介石旨意,和何应钦以正副参谋总长名义致电第十八集团军朱、彭正副司令和新四军叶挺、项英正副军长,诬蔑新四军“破坏团结、破坏抗战”。
白以军事委员会委员兼副参谋总长与军训部长、航空委员会委员、校阅委员会主任的身份,在校阅成都空军回来后,提出了三个建议:第一个建议是设立空军幼年学校。他认为,在国防上无防空即无国防,殆为近代兵学定论。鉴于中国青年体格不健、体力不强、学历优劣不等,建议成立招考高小毕业生受训六年(初高中各三年)之幼年空军学校,旨在养成冒险患难之精神。此议被中央采纳,即于四川灌县设立,以陈嘉尚担任校长。第二个建议是设立空军军士学校。第三个建议是成立空军通信兵学校。均被采纳。他还注重对空军人员的保护。蒋介石曾对成都地区空军转场天水的十六架飞机遭日军袭击,几全军覆灭很恼火,下令将司令官张有谷、正副大队长吕天龙、余平享递解重庆枪决。经何应钦总长讲情无效,又以吴稚辉等党国元老求情,仍然不准。白则给何出了一个挽救的主意:“张有谷是地区司令,要枪毙必经过军事审判,你可提我做审判长。”蒋批了个“可”字。白则拿这张批条找蒋说:“军法审判必得其平,始可信服部属,若当毙而不毙,则我不做,若不当毙而毙,我亦不能做。”蒋说:“一切依法审判就是。”有了蒋这句话,白则判他们无罪。军法总监何雪竹认为如果审判结果与蒋的原意相差太远,恐反致不善,若蒋执意枪决,就无救了。后给三人各判了几年徒刑,由何氏转呈,蒋又批了个“可”字。后三人坐监不久即被保出任职,空军官兵尽皆欢喜。
这年冬,白以军训部名义编发了《游击战纲要》一书,作为军事学校研讨游击战之教本与实施游击战之依据。颁发此书时,写有训令:“查游击战为长期抗战,消耗敌人兵力,争取主动地位,富有弹性之战法。……各部队学校一律研究,俾利实用,而歼敌寇为要。”对游击战在国民党军队的推行,白颇为用命。国民政府迁都武汉时,在讨论对敌战法的军事会议上,白则提出了:国军在战略上采取消耗持久战,在战术上应采取游击战与正规战配合。进而又提出“游击战重于正规战”。当太原失守时,阎锡山的第二战区队伍已纷纷准备渡黄河,离开山西。白崇禧立即建议大本营下达指令:“以阎长官统率所有队伍即于战区内担任游击,不论任何部队不得退过黄河,否则,以军法从处。”是时,阎拟将长官部撤离黄河,白认为长官部应为部属之表率,岂能例外,极力反对。白还从山西地位之险要与阎在山西之深厚感情来说明此项命令之贯彻绝无问题。
《游击战纲要》一书共分十四部分:(一)组织:以灵活严密,便于进退集散,给养补充,能担负独立任务为准。(二)根据地:为我机动战之策源地,持久战之堡垒,目的使部队获得整顿与补充。应创立主根据地、副根据地、预根据地和假根据地。(三)政治工作:应使官兵明了大义,增强民众与军队切实合作,岚难与共,瓦解敌军。(四)战斗:常以少数兵力,劣势装备,以求达成任务,主要在敌后行之,达成扰乱、破坏、牵制、消耗敌实力之目的,以造机、补机、伺机打击敌人为本旨,以攻势为通常战斗样式,力求进退自如,以袭击、伏击、夜袭,以柔克刚为主要手段等。(五)命令、通报、报告。(六)侦察。(七)警戒。(八)行军:以轻装、迅速、秘密为要。(九)宿营:应时常变换位置。(十)通信联络。(十一)破坏。(十二)补给、给养。(十三)卫生。 (十四)阵中日记。该书特别强调游击队应有自觉之纪律、自治之能力、自动之精神和尽忠职守、临机应变、独断专行,主张融军事与政治、军队与民众、意志与识见于一体。
白崇禧在抗战胜利之初,著有《现代陆军军事教育之趋势》一书。该书总结了他当八年副参谋总长兼军训部长视察学校与部队所得意见。该书分四大部分阐述:(一)概论,(二)军事教育之先决条件,(三)战场需要决定军事教育之内容;(四)基本教育。白崇禧在书中总结说:“为将之道,要能带兵,要能练兵,要能用兵。开诚布公,信赏惩罚,此带兵之道;技艺纯熟,指臂相使,此练兵之道,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此为用兵之道。……有主义之军队,若人身之灵魂,常能愈挫愈奋,愈战愈勇,不避艰险,一往直前。”该书分析了两次世界大战的特点,阐述了“生产工具决定战斗工具,生产技术决定战斗技术”,“平面战术,演变为立体战术,立体战术演变为闪电战术,将来可能演变为按钮战术,时代既为科学时代,战争自为科学战争,故军队几乎全部科学化技术化”,“战争之关键,不全在武器,而仍在人之因素。人必须加以严格之训练,始可使用现代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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