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读《诸葛亮集》,既为诸葛亮超凡的智慧所折服,更为他奇崛的人生所吸引。尤其是他的两份遗言所体现出的清正廉洁、高远志趣,着实令人感叹。
诸葛亮在临终前,寓意深远地写下了《诫子书》。他说:“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淫漫则不能励精,险躁则不能治性”。用冷静的反省来修炼身心,以俭朴节约来培养高尚的品德;勉励心志、振作精神,陶冶性情、保守节操。可以说,这是诸葛亮一生的写照,也是其对后辈的要求和警示。
然而,自古以来,口是心非,言行不一者并非鲜见。那么,在诸葛亮令人动容的凿凿之言背后,他实际上又做得如何呢?
这就要提到他的另一份遗嘱。公元234年,重病缠身、自知不久于人世的诸葛亮,向刘禅呈交《自表后主》,谈及自己的开销、家产和对财产的态度。他说:追随先帝转战时,所有开支全靠官府俸禄。如今在成都有桑八百株,脊薄田地十五顷,子弟衣食已有富余。从不经营产业以谋私利,也不收取别人财物。我死去时,将不让家中有多余的布帛,家外有多余的财产。
诸葛亮的家产到底有多少?先说“有桑八百株”。据推算,一棵桑树占地10平方米,八百株桑树占地8000平方米,也就十几亩地左右。这是诸葛亮为发展蜀锦织造业、倡导百姓种桑养蚕而在田庄内开辟的。再说“田地十五顷”。汉代一顷为100亩,每亩约为今0.69亩,十五顷折合今亩约1035亩。西晋初年,朝廷为限制官吏过多占有田地,特颁“占田令”。规定一至九品官员,分别可拥有田地50顷、45顷、40顷、35顷、30顷、25顷、20顷、15顷、10顷。官拜一品丞相其田产仅与八品小吏相当。
或许有人会问:“诸葛亮位极人臣,大权在握,封赏无数,怎么只有这么点家产?”还就要说到他“不为物所累”的财产观了。诸葛亮俸禄不菲,这时有圣上赏赐,钱肯定是用不完的。那他的钱都哪儿去了?不是充公,就是赏赐部下。他用伦理道德节制个人的利欲和物欲,崇尚俭朴,自觉把个人及家庭的物质生活水平降低到普通官吏的水平。
诸葛亮临终坦陈的家产是否可信?唐《元和郡县志·双流县》卷载:“诸葛亮旧居,在县东北八里,今谓之葛陌。孔明表云‘薄田十五顷,桑八百株’,即此地也。”宋代胡寅在《致堂读史管见》中说:尽管全蜀之富皆可充盈其家,然诸葛亮为官三十年间,除自报的家产外,“逮其死也,内无余帛,外无赢财”。史家和后人对诸葛亮公布的家产是认可的,可见不是其自夸和矫情。作为一代名相家产的历史遗址,“葛陌”无言地诉说着诸葛亮的廉洁自律。
如今,以为人民服务为己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学习诸葛亮淡泊名利的高尚情操,带头弘扬廉政文化,坚持“德比于上、欲比于下”,“存上等心,享下等福”,即使面对组织和群众,也能坦然亮出自己的家产,而且应该比古人做得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