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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高非宦阉说——补《史记》赵高列传

车府令掌管。一号车有伞状车篷,二号车有龟甲形车盖,底部有文茵,正可以与车府令管理的细部相应。
  车府令随行,可以见于赵高随同秦始皇出行。也可以见于东汉永平年间,车府令徐匡随明帝出行事[25]。汉代以来,太仆为掌管乘舆马政交通的大臣,仪典大驾,为皇帝御车。秦代掌管乘舆事宜的车府令,也当为皇帝御车。《盐铁论·刑德》文学曰:“辔衔者,御之具也,得良工而调。……执辔非其人,则马奔驰。……秦使赵高执其辔而覆其车。”虽然是一种指责赵高亡秦的形象比喻,其形象来源于赵高以秦中车府令夺权执政的史事,可以旁证在汉代人的观念里,车府令是要御车的。
  车府令的源革执掌清楚以后,我们再来看始皇陵车马坑所出的铜车马。一号、二号铜车马是仿始皇帝生前出行用的车马铸成的,除了尺寸为原本的二分之一外,其装配细节,完全写实于实物原本。二号车为安车,别名辒辌车,其形制,同始皇帝出行所乘坐,死后载尸于其中的辒辌车完全相符。二号铜车马的御官,用与铜车马完全相同的方式铸成,相当于真人的二分之一,其服饰冠冕、武器佩带,处处写实逼真,如同缩小的原本,当为执掌乘舆驾驭的车府令及其相关官属,其冠冕服饰等级,也应当相当于车府令秩禄之六百石[26]。
  秦代对于车御的选拔训练,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除吏律:“驾驺除四岁,不能驾御,赀教者一盾;免,赏(偿)四岁繇(徭)戍。”驾驺,即马车的御手,至少要经过四年的学习训练,四年以后,仍然不能驾御者,教官要被罚一盾,本人免职,补服四年徭役。《六韬·武车士》:“选车士之法,取年四十已下,长七尺五寸以上,走能逐奔马,及驰而乘之,前后、左右、上下周旋,能缚束旌旗,力能彀八石弓,射前后左右,皆便习者,名曰武车之士,不可不厚也.”古代对于车士的选拔,在年龄和体魄,车技和武艺上,皆有严格的规定。秦中车府令属下车御的选拔标准,当远在一般的车士和车御选拔之上。铜车马的两位御手,皆束带着冠,佩剑携弩,髭须飘逸,那种威武沈稳的武士形象,正是中车府令官属的仿真造型。
  据专家们的推断,铜车马的铸造,在始皇帝统一天下以后,埋藏于始皇帝下葬之时,也就是在秦始皇二十六年到三十七年之间[27]。考其间担任中车府令者,正是赵高,铜车马的御官,当是赵高所出任的中车府令及其相关官属的形象。铜车马的御官,都是有胡须的堂堂男子,说明中车府并非用阉人,也可以旁证赵高不是宦阉。

                  结语

  通过以上考察,我们可以对赵高的身世简单叙述如下,赵高的祖上可能是质于秦都的赵国王族,父亲是长于刀笔的文法之吏,母亲是供职于隐官的刑余之人。赵高生于秦昭王四十九(前258)年,他学史出仕,以大史考试第一,入秦宫为尚书卒史,后来得到秦王赏识,举任为中车府令。赵高曾经有罪定为死刑剥夺宦藉,得到秦王的赦免,继任中车府令,后来成为秦始皇幼子胡亥的文法教师。秦始皇三十七年,赵高主谋策划沙丘之谋,拥立二世皇帝胡亥成功,出任郎中令。二世二年,击败政敌李斯,出任丞相。二世三年,发动望夷宫政变,逼迫二世自杀,拥立子婴为秦王,被子婴所杀,享年52岁。赵高长于文字书法,精通法律,行政坚忍,以文法能吏长期仕宦于宫中。赵高有兄弟数人,其弟赵成曾经继任赵高出任郎中令,参与望夷宫政变。赵高的女儿嫁与长安令阎乐,阎乐也曾经参与望夷宫政变。赵高是常年仕宦于宫中的侧近之臣而不是宦阉,秦始皇陵二号铜车马的御官俑,应当就是赵高所出任的中车府令及其相关官属的形象。

注释
[1]马非百先生撰《秦集史》(中华书局,1982年)列有赵高传,主要在史料汇编和分类,留下辨析和论述的余地,笔者踊先学足迹,力求集积新的材料和研究作新的解说、补充和完善。
[2]《汉书·张骞传》“骞为人强力,宽大信人,蛮夷爱之。” 师古曰:「强力,言坚忍于事。」其具体事例,见《后汉书·吴汉传》“汉性强力,每从征伐,帝未安,恒侧足而立。诸将见战陈不利,或多惶惧,失其常度。汉意气自若,方整厉器械,激扬士吏。”讲的是吴汉在战争中临事坚忍自若。又见《汉书·赵广汉传》“广汉为人强力,天性精于吏职。见吏民,或夜不寝至旦。”讲的是赵广汉行政坚忍勤奋。《史记·李斯列传》二世夸奖赵高:“不为安肆志,不以危易心”就是对赵高强力的具体解说。
[3]《史记·李斯列传》二世对李斯说赵高:“且赵君为人精廉强力,下知人情,上能适朕,君其勿疑。”《国语·晋语一》:“甚精必愚。”《孟子·离娄下》:“取伤廉。”《释名·释言语》:“廉,敛也,自检敛也。”同传二世夸奖赵高:“絜行修善”,就是对赵高精廉的具体解说之一。
[4]《史记·蒙恬列传》“高有大罪,秦王令蒙毅法治之。毅不敢阿法,当高罪死,除其宦籍。帝以高之敦于事也,赦之,复其官爵。”《管子·君臣上》:“上惠其道,下敦其业。”《申鉴·杂言上》:“君子何敦夫学?”黄省曾注:“敦,勉也。”
[5]《张家山汉墓竹简》(文物出版社,2001年)《二年律令·史律》。张金光《秦制研究》第十章“学吏制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李学勤《试说张家山汉简“史律”》(《文物》,2004年第4期)。
[6]《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内史杂律:“非史子逸(也),毋敢学学室,犯令者有罪。”
[7]《汉书·艺文志》:“史籀篇者,周时史官教学童书也,与孔氏壁中古文异体。苍颉七章者,秦丞相李斯所作也;爰历六章者,车府令赵高所作也;博学七章者,太史令胡母敬所作也:文字多取史籀篇,而篆体复颇异,所谓秦篆者也。”《晋书·卫恒传》也说:“昔周宣王时,史籀始着大篆十五篇,或与古同,或与古异,世谓之籀书者也。及平王东迁,诸侯力政,家殊国异,而文字乖形。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益之,罢不合秦文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
[8]据上引《史律》,史学童十七岁入学室学习,入学室以前,他们已经早早地学习过识字和写字了,据《史记》太史公自序,司马迁“年十岁则诵古文”,他习文字书法,当还要早些。《汉书·艺文志》曰:“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虽然讲的是先秦古代的事情,也可以作为秦汉时代学童事情的参考。
[9]参见《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编年记》。
[10]参见《史记》赵世家,《战国策》赵策,马王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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