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调解,“化干戈为玉帛”,这是中华民族运用自如、行之有效的文化传统,更是处理现代国际事务的外交方略。最广泛的层次是“社会和谐”,所谓“正六律,和五声,达八音,养耳道也”,——西方交响乐的原理早就成为中国人的生活准则,“大同小异”、“求同存异”,强调的就是要重视和尊重个体差异,就是承认社会成员之间、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差异、差别,让这些差异、差别的各个成分相互协调地生活在一起、联系在一起,并且保持时空的动态的和谐状况。这不仅是一种技巧,更是一种智慧和能力。最基本层面是“家庭和睦”,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在中国几千年的社会中,家庭中的人际关系遵循的是一种情感法则,这种情感法则由家人、亲人推及到邻里、街坊,然后逐渐形成一种社会公德。因此,“和睦”既是一个基本层面,又是最高境界,“家和万事兴”不仅是中国人日常生活的美好愿望,更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定律。
3、文化伦理传统——“有容乃大”
   
“容”即为宽容、包容。“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体现了中国文化是一种具有强大同化力的文化。人类早期社会就是通过不断的迁徙、融合,由多个氏族、胞族、部落融合为部落联盟,最后形成“炎黄子孙”——中华民族。在两千多年的中国古代社会中,各派学术、各种信仰、各方风俗一直处在交融互济之中,这种文化现象促成了中国文化内容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同时也造就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包容性格。
   
“宽容”是一种伦理化传统,具体表现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内部凝聚力。宽容不仅是处理人与人之间人际关系的道德准则,而且是处理国家事务、民族融合的重要理念和基本方略。春秋时期孔子就提出“宽以待人,严以律己”的思想,并要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儒家的“德治”、“仁政”、“宽政”等思想,更是延续数千年经久不衰,这些都成为当今治国理念——“以人为本”的思想理论来源。
   
“包容”是对各种文化思想的兼收并蓄,具体表现在对各种文化的兼容性上,从而形成了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悠久绵长。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要素中包含了儒、墨、道、法、兵、名、阴阳等诸子百家的学术精华,吸收了齐鲁文化、楚文化、吴越文化、巴蜀文化、三晋文化、秦文化等不同区域的文化风格,形成了佛教、道教、伊斯兰教、犹太教、基督教等多个宗教文化长期共存的繁荣景象,而五十六个民族的和睦相处,更体现了中华民族“海纳百川”的包容性格。这些都充分说明:尽管中国古代在对外交往方面受到很大的限制,但是中国传统文化并不是一个完全封闭的系统,仍然以开放的姿态实现了对各种文化的兼容、融合,正是这种“宽容”、“包容”,使中国文化表现出了无与伦比的生命力,成为人类文明宝库中的璀璨明珠。
4、道德行为规范——“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论语》云:“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就是强调要以“诗”进行情感教育,以“礼”进行是非教育,以“乐”完善人的品性,使人们服从道德行为规范。炎帝神农氏时代,宗教性、政治性的“礼”与音乐舞蹈同时兴起,“礼乐”文化已具雏形。在此后几千年的中华文明传承中,通过封建君主的倡导、科举考试制度的推广以及文人、士大夫等贵族阶层的身体力行,“礼乐教化”成为道德行为规范培养的主要内容和形式,与西方文化注重理性的认知训练迥然有别,这正是中华文明不同于西方文明的重要方面。
   
“诗”在孔子之时,是“贵族交往活动显示修养、身份和传达信息的精致委婉的文化形式”,一方面,交往活动的参与者必须学诗,不学诗则无以开口,孔子讲“不学诗,无以言”就是对此而言;另一方面,学诗又不能止于学而知之,而是要学而能化、学而能用。因此,诗在当时已经成了礼仪文化共同体内的一种言说方式,或喜,或悲,或哀,或叹,全在于心情所至,兴趣所发。
   
“礼”是人类社会的衡、绳墨、规矩,是一些知识精英依据道德要求制订的准则,包括一整套规范社会人伦的礼法制度、礼义精神、礼仪行为。中国的礼仪从制度层面到人的修养的层面,都是非常系统地、非常深刻的体系。从制度层面看,在一个社会里,同事之间,家庭里面,国跟国要达到高度的和谐,必须通过“礼”这样的形式互相尊重,实现和谐。从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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