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惠王死,葬有日矣。天大雨雪,至于牛目⑴,坏城郭,且为栈道而葬。群臣多谏太子者,曰:「雪甚如此而丧行,民必甚病之。官费又恐不给,请弛期⑵更日。」太子曰:「为人子,而以民劳与官费用之故,而不行先王之丧,不义也⑶。子勿复言。」
⑴鲍本驾车用牛,故以及其目为深候。
⑵鲍本弛,解也。昔约今解。
⑶姚本一本无「也」字。
群臣皆不敢言,而以告犀首。犀首曰:「吾未有以言之也⑴,是其唯惠公⑵乎!请告惠公⑶。」
⑴鲍本未得其说以说。
⑵姚本一作薛公。旁出云,一本皆惠子。然其后与此本皆直言惠子,恐惠子者是。○鲍本施也。
⑶姚本一作「子」。
惠公⑴曰:「诺。」驾而见太子曰:「葬有日矣。」太子曰:「然。」惠公曰:「昔王季历葬于楚山⑵之⑶尾,栾(木改水)水啮其墓⑷,见棺之前和⑸。文王曰:『嘻!先君必欲一见群臣百姓也夫,故使栾(木改水)水见之。』于是出而为之张于朝⑹,百姓皆见之,三日而后更葬。此文王之义也。今葬有日矣,而雪甚,及牛目,难以行,太子为及日之故,得毋嫌于欲亟葬乎?愿太子更日。先王必欲少留而扶社稷、安黔首⑺也,故使雪甚。因弛期而更为⑻日,此文王之义也。若此而弗为,意者羞法文王乎?」太子曰:「甚善。敬弛期,更择日。」
⑴姚本一作「子」。
⑵姚本续云:吕氏春秋作「惠公」、「涡山」。
⑶姚本一本无「之」字。
⑷姚本续云:后语作「蛮水」。注,盛弘之荆楚记曰,「宜都县有蛮水,即乌水也。今襄州南有乌水」。按,古公亶父以修德为百姓所附,遂杖策去之,与太姜踰梁山而止于岐山之阳。故诗曰,「率西水许,至于岐下。」是为太王。太王生季历,季历卒,葬鄠县之南,今之葬山名。而皇甫谧云,「楚山一名潏山,鄠县之南山也」。纵有楚山之名,不宜得蛮水所啮,虽惠子之书五车,未为稽古也。续云:栾(木改水),音鸾。说文云,漏流也,一曰渍也。墓为漏流所渍,故曰「栾(木改水)水啮其墓」,不必讥惠子也。○鲍本补曰:吕氏春秋作「葬于涡水之尾」,后云「天故使明水见之」。初学记引一作「涡山」,论衡作「滑山」。○札记丕烈案:「初学记引」四字乃吴氏自注语,吴本注中有注,今刻本多误,说已见齐策。
⑸鲍本和,棺两头木。补曰:玉篇作「●」,胡戈、户卧二反;广韵作「●」,皆云棺头也。此作「和」,盖音通。
⑹姚本后语,「张帐以朝」。○鲍本无「于」字。○张幕帟如朝廷然。补曰:姚本「张于朝」注,后语,「张帐以朝」。按周礼,「掌次以待张事」。○札记「于」,鲍本无。丕烈案:吕氏春秋、论衡作「张朝」。
⑺鲍本秦称民「黔首」,非此时语也。○正曰:礼祭义亦有「黔首」字,非始于秦。
⑻鲍本为,犹撰。○正曰:下文有。
惠子非徒行其说也,又令魏太子未葬其先王而因又⑴说文王之义。说文王之义以示天下,岂小功也哉!⑵
⑴鲍本「因又」作「又因」。○札记丕烈案:吕氏春秋作「因有」。
⑵鲍本补曰:雨,去声。「为之」、「为及」之「为」,去声。张,之亮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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