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英雄,但是竟然在自家有易族的外亲、诸舅家里犯了淫行之过,违反人伦而不被容而被杀戮横死确是我们不容避讳的,而史书亦非我们为王亥的形象而随意能篡改的。实际上,即便比王亥早时的颛顼帝时期,即原始社会晚期,氏族制已经解体,实行了男娶女嫁,人们有了家室,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时代已经过去,当时就已经规定些制度,如妇女在路上遇见男人必下身内回避,不然要拉到十字大街示众,还规定兄妹不准结婚等。这说明母系氏族已让位于父系氏族,“父权制”已经确立,男尊女卑的观念开始出现,王亥时间更在其后,婚姻制度已经成型,其违反婚姻制度之“宣淫”应是不争的历史事实。

当然,风流“宣淫”的王亥对于本族也还是有比较大的功劳的,所以司马迁在参照卜辞重订的《史记殷本纪》所记商代王室世系中,王亥是自契以后的第七位先公先王。商代王室世系中,最重要的有契、王亥、上甲微、成汤数人,王亥是其中之一。他也是卜辞中所称三位高祖之一。商人认为王亥能作祟于时王,对他的祭礼也最为隆重,祭祀时其牲用五牛、三十牛、四十牛乃至三百牛,仅《殷墟卜辞综类》所收祭祀王亥的卜辞,就有大约96条之多。即便如此,也不能抹杀掉他的恶行,不能因为他是商部族的尊重对象,我们今天就一定也要为尊者讳,甚至缄口不言。

当然,现代一些历史学家认为王亥之所以被杀,可能不在于他淫于有易之女,而是他违背了两氏族间的某些特殊的规定,特别是婚性制度约定或者是有易部落贪恋其钱财,并因此被杀。但这都不过是当代一些人的猜测而已,没有任何历史书籍的佐证资料,不足以采信,我们宁愿相信其这个事实(当然不排除商部落也许不以此为羞,因为商时还没有周公,那时礼仪廉耻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也许王亥之子上甲微们就认为外族女人漂亮他们的父亲就可以去“淫奸”,而别人不能因此杀他,杀他就要灭掉别人国家,这是典型的强盗逻辑,根本不能称谓正义之举)。

至于王亥还有什么恶迹,司马迁没有记载,或者因各种为尊者讳的原因商代也将这些记载消灭,于是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就从王亥经商宣淫横死这个角度,我们也决不能认这个祖先!试想一下,当任何一个商人矗立在王亥像前顶礼膜拜时,忽然想起原来他膜拜的这个人既淫乱而又横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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