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之误。“该秉季德”一段,所问的正是关于夏代的历史传说,即王亥托于有扈,放牧(或售卖)牛羊,有淫行,有扈使人袭击于床笫之间,刚好王亥先已离开,得以幸免,然其后终于以此丧生。这一段历史不见于其他载籍,正可补古史之阙。
诚然,历史书籍所记载的“淫”并不一定指胡乱性交(淫的含义有:有浸渍、涂染、浸染、放荡、乱媾、奸污、放纵、恣肆、贪欲、贪心、沉浸、遨游、奸邪、惑乱、沉湎、过度、无节制、犹大、邪恶、乱杂等意思),但是王亥所作所为不容我们从乐观处考虑,王亥这样一个能够在各个部落间活跃的“能人”、“部落英雄”,但是竟然在自家有易族的外亲、诸舅家里犯了淫行之过,违反人伦而不被容而被杀戮横死确是我们不容避讳的,而史书亦非我们为王亥的形象而随意能篡改的。实际上,即便比王亥早时的颛顼帝时期,即原始社会晚期,氏族制已经解体,实行了男娶女嫁,人们有了家室,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时代已经过去,当时就已经规定些制度,如妇女在路上遇见男人必下身内回避,不然要拉到十字大街示众,还规定兄妹不准结婚等。这说明母系氏族已让位于父系氏族,“父权制”已经确立,男尊女卑的观念开始出现,王亥时间更在其后,婚姻制度已经成型,其违反婚姻制度之“宣淫”应是不争的历史事实。
当然,风流“宣淫”的王亥对于本族也还是有比较大的功劳的,所以司马迁在参照卜辞重订的《史记.殷本纪》所记商代王室世系中,王亥是自契以后的第七位先公先王。商代王室世系中,最重要的有契、王亥、上甲微、成汤数人,王亥是其中之一。他也是卜辞中所称三位高祖之一。商人认为王亥能作祟于时王,对他的祭礼也最为隆重,祭祀时其牲用五牛、三十牛、四十牛乃至三百牛,仅《殷墟卜辞综类》所收祭祀王亥的卜辞,就有大约96条之多。即便如此,也不能抹杀掉他的恶行,不能因为他是商部族的尊重对象,我们今天就一定也要“为尊者讳”,甚至缄口不言。
当然,现代一些历史学家认为王亥之所以被杀,可能不在于他淫于有易之女,而是他违背了两氏族间的某些特殊的规定,特别是婚性制度约定或者是有易部落贪恋其钱财,并因此被杀。但这都不过是当代一些人的猜测而已,没有任何历史书籍的佐证资料,不足以采信,我们宁愿相信其“淫”这个事实(当然不排除商部落也许不以此为羞,因为商时还没有周公,那时礼仪廉耻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也许王亥之子上甲微们就认为外族女人漂亮他们的父亲就可以去“淫奸”,而别人不能因此杀他,杀他就要灭掉别人国家,这是典型的强盗逻辑,根本不能称谓正义之举)。
至于王亥还有什么恶迹,司马迁没有记载,或者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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