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书房是个不规则的五边形,冲东南那边是扇窗子,其它四边,三边排满了书柜,一边则放了张大红的布艺沙发。 四花便被安顿在这张沙发上。 四花已经在这沙发上被安顿了两个月了。 这沙发的靠背、坐垫、扶手全是大红,靠背挪开,宽度能赶得上一张小床;长度呢,四花伸直了腿躺上去,脚头还能宽宽绰绰坐下个屁股。 当然,四花的个头是矮了些,一米五五。这尺寸既不像她爸,也不像她妈,倒跟她的姑姑有些相近,她姑姑的身高是一米五六。 四花的姑姑就是我。四花是我弟弟的女儿,弟弟、弟媳和我一样,都是在离这七八十里的南秀村长大的,他们和我的区别,是我靠自个儿的努力终于从南秀村挣扎了出来,而他们,却把挣扎的希望寄托在了下一代四花身上。 我居住的城市是座省城,省城的有钱人很多,下岗工人也很多,我在一所中学教书,生活状况在这两者之间偏下,出租车是不敢随便打的,美容院也从没去过,身上的衣服只敢在两百元以内挑选。但在弟弟、弟媳的眼里,我就是这城市的一盏明灯,城市有钱人再多,穷苦人再多,都于他们没有关系,有关系的只有这个姐姐。他们祈盼着,我这盏明灯能将他们的女儿照亮,不仅照亮,有朝一日自个儿还能发出光来。自个儿发光,跟借别人的光到底是不一样的。 但两个月以来,我却看不出四花有什么发光的希望。我已先后为她介绍了三份工作,但三份工作都因她的不努力给弄丢了。一份是在一家机关单位收发报纸,由于她总是占用收发室的电话跟同学聊天,两星期不到人家就又找来个退休的老头代替了她。一份是在一家理发店做学徒工,她嫌钱给得少,每天到点就走人,不肯在店里多呆一分钟,老板娘说她几句,她还一递一句地跟人家顶嘴,也就一星期吧,理发店的工作也没了。第三份工作倒干得长了些,但不是因她的努力,而是她刚去不久那美容店老板就有了将店转让他人的打算,由打算到正式转让,足足经历了一个多月,这一个多月里,老板忙碌着另一个店的开张,对这店的事很少过问,多半时间店里只有四花和另一个叫兰兰的女孩。这对两个女孩,真是难逢的良机,天赐的自由,她们简直要快乐死了,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眼下是她们什么都不必抛,自由就来到了,虽不知能有多久,但有一天就要享受一天,她们才不舍得让它白白地溜过去呢。她们先是一个守在店里,另一个到街上闲逛,顾客来多了,就以人手不够打发掉。几天下来,省城所有热闹的街道都被她们逛遍了。很快地,她们又由白天的逛街转到了晚上的上网。晚上出门,再不必一个人留下来守店,她们早早地关了门,胡乱吃点什么,便双双地奔了网吧。网吧里没有时间限制,时间上的自由也令她们欢欣不已,她们一玩儿就是半宿,有时甚至借口住在店里,整宿整宿地泡在网吧。第二天,店门开得倒是不晚,但一个躺在床上睡觉,一个歪在沙发上打盹儿,上门的顾客见此情景,话都不说一句就走开了。好好的一个店,由于她们对自由的享受,一天一天地开始变得冷清。但她们执迷不悟,在自由的路上愈走愈远,后来,网吧不去了,又招引了些男孩子来到店里,玩儿扑克,唱“老鼠爱大米”,谈天说地,甚至谈情说爱。男孩多是附近小区的保安,与四花她们一样从农村来到城市,但绝没有四花她们天堂一般的环境,彩色的墙壁,柔和的灯光,一尘不染的床位,让人想入非非的巨幅美人照,犹如在耳边低语一般的音响,以及角角落落都充溢着的浓郁的甜腻腻的香气……男孩们有些受宠若惊地讨好着两个女孩,仿佛她们就是这店里的主人。愈是这样,两个女孩就愈每天每天地邀请着他们,哪天他们没到,她们便顿感无聊,你望了我我望了你的,连句话都想不出了。更糟糕的,是这段时间里她们还恋上了同一个男孩子,而那男孩又只爱她们其中的一个,失恋的一个,是爱也不能,恨也不妥,只能痛苦万端地看这一对恋人相亲相爱。事情发展到了这个地步,实在出乎失恋女孩的意料,她想,与其忍受这样的折磨,倒不如没有这样的自由了。但回头是不可能了,老板仍是一天一天地不露面,她们就仿佛是被丢弃的孩子,最初的无拘无束,正一天一天地被失落和不安所代替。失落和不安自主要来自失恋的女孩,那恋爱的一个,正沉浸在前所未有的幸福之中,偶有失落和不安,也是因了幸福引起,来得快,去得也快,不像失恋的一个,一天到晚都是沉郁的脸色,面对顾客都难挤出一丝笑来,有两次,手没了准头,弄疼了顾客还不肯道歉,顾客当下就打电话找了老板。女孩却对这电话无动于衷,她想,有什么比林强更重要呢。林强是那男孩的名字,女孩每天在心里一千遍地念着它,有时候,还会不知不觉地溜到嘴上。溜到嘴上时,那另一个女孩便不悦地激她到大街上去喊。喊就喊,有一回她还真就打开店门跑到大街上去了,她喊,,林强,我爱你!街上的行人纷纷停下来,看疯子一样地看她,而她像是一发而不可收,以尖厉的嗓音,以全部的力气,将这话切切实实地喊了十遍!可想而知,两个女孩的关系已是如何地尴尬,如何地紧张。好在这时,老板的另一个店开张了,这店的转让也已谈妥,两个女孩当即被他双双地辞退,使她们从此再不必有任何的关系。后来她们得知,老板原本是有过续用她们的打算的,他对这边店里不大过问,忙是一层原因,对她们的考验其实也是一层,结果她们选择了自由,他只好就让她们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了代价。 两个女孩在美容店的所为,我是后来从美容店老板嘴里得知的,老板看似不闻不问,店里的事却桩桩件件都瞒不过他。我还吃惊地得知,那失恋的女孩竟是四花!我不由连连地摇头,怀疑老板在信口编造辞退的理由。老板说,你不信,自己去问四花嘛。 我当然要问四花,我是四花的姑姑,发生这些事时四花还每天睡在我书房里大红的沙发上,我怎么能不问呢? 可是,从四花吞吞吐吐的回答里,老板说的那些,竟是都一一得到了证实。 我听着,真正是目瞪口呆。 我想,逛街,泡网吧,疯疯颠颠地喊“我爱你”,怎么可能是眼前这个四花呢? 所有的事,我最相信些的是四花的失恋。四花的个子虽与她的姑姑相近,但绝没有姑姑的聪明和毅力,姑姑懂得节食,能够在最饥饿的时候抑制住吃的欲望;姑姑懂得立身之本,能够在最艰苦的时候也不放弃专业的学习;姑姑懂得生存之道,能够在大家失去耐心的时候做最后的坚持。因此姑姑个子不高,体形是匀称的,职业不引人注目,成绩是突出的,性格不那么张扬,却是从不言败的。可是四花她,这三点她都不懂,她的自制力太差,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吃得眼睛都小了,屁股都撅起来了,手上的坑一个挨一个的,脚面厚的呀,就如同孕妇的浮肿一样。她还没耐心坐下来读书,我的书房里有多少书供她来读,但她一本也不肯动,至多翻一翻报架上的几份报纸,报纸也只看有明星照片的那一版。至于竞争意识,她更是少有自觉,仿佛搁在哪里都行,仿佛不搁在哪里也行,一副有一天算一天的样子。我当然一遍一遍地为她讲过我奋斗的历史,不指望她和我一样,至少要比她的过去有所进步。我讲话时她总是低了脑袋,为自己感到惭愧似的。因此我觉得她也是想进步的,只是不能很好地约束自己罢了。就好比恋爱这种事情,她其实太应该有自知之明,收敛住自己的欲望,选择在工作上将那女孩打败,若是一比一地人家恋她也跟了去恋,不落个失恋的下场才怪。 在我的书房里,在那张大红的长沙发上,我久久地和四花对坐着。 四花还是如同以往,低了脑袋,为自己感到惭愧似的。 她这个样子,其实并不能给我多少好感。她的脑袋圆乎乎的,一头超短发又黑又硬,看上去就像只圆滚滚的刺猬。这总让我想起我们学校的一位女老师,女老师也是圆脑袋,也是又黑又硬的短发,也是一双让赘肉挤小的眼睛。只是她已经五十多岁了。有一次洗澡,她脱掉衣服,让我见到了她堆满赘肉的肚子,那肚子可真是肥胖,赘肉一块一块地挂在上面,就仿佛随时要掉下来一样。肚脐周围,挤满了大大小小的黑斑,如同一堆抢了往肚脐眼儿钻的蚂蚁。黑斑下面,是一道红色的蚯蚓一样的疤痕。疤痕直通向一堆乱蓬蓬的黑色世界……我本能地移开了目光,从此对那女老师的反感再也无法改变。女老师曾求我替她挠背上的痒痒,走路要把胳膊搭在我的肩上,要我看她新买的漂亮的内衣等等,我都一概拒绝。我坚持不让她的肉体近我一步。她曾一脸无辜地问我为什么,我自是回答不出,我怎么能对她说,是因为她那衰老的丑陋的肚子呢。 我也不明白,一个一切都可以自觉地清醒地约束自己的人,为什么就不能容忍一个老女人的丑陋?我甚至还不可抑制地把年轻的四花和那女老师扯在了一起,四花若是知道了,该会怎样地难过?因此在四花睡觉的时候,我尽量地不走进书房;在四花洗澡的时候,我决不看她一眼;在四花换衣服的时候,我一定远远地走开。这样做自是为了避免想到女老师,但事实上愈是这样,女老师的影子就愈是紧紧缠绕。有时候我真想,认认真真地看一回四花,以将她和那老师彻底地区分开,她年轻的身体和女老师一定是不一样的。但事到临头又有点害怕,万一呢,万一有一点相同,就还不如不看的好了。 但有一次,我还是意外地看到了。那时四花正在卫生间,裤子将提未提的样子,她背对了我,就那么裸露了屁股一步一步地朝了壁橱挪,像是要去拿里面的卫生纸。将近壁橱时,她忽然弯下腰来,将脑袋贴近了腿间。我不知她要干什么,猜想她也许是不舒服了,刚想询问,发现她两手扯出内裤的裆部,鼻子贴近它,像狗一样地嗅起来……我立刻转身走了出去。虽说没看到她的肚子,虽说看到的只是她的屁股,但她的表现比那女老师的肚子还要叫人恶心。后来,我不由地大发雷霆,责问她在卫生间为什么不插门?她不知原由,但还是委屈万端地向我保证,今后去卫生间再不敢不插门了。 四花在我面前,永远是一副听话的样子。我便不甘心地再次问她,那个林强,你真爱他吗? 四花点了点头。 我说,爱就要到大街上喊叫吗? 四花低了脑袋,短短的头发又黑又硬。 我说,林强知道吗? 四花说,知道什么? 我说,喊叫的事? 四花说,知道。 我说,知道了他什么反应? 四花说,请我吃了顿饭。 我说,请吃饭什么意思? 四花说,了结的意思。 我说,了结了吗? 四花点了点头。 我不由冷笑道,一顿饭就可以了结一场爱情,那叫狗屁的爱情! 四花猛然抬起了脑袋,一张胖脸红红的,但还没待看清是羞愧还是愤怒,脑袋就又低下去了。 我说,把头抬起来。 四花意外地没有听话。 我说,听见了吗? 四花仍是没有听话。 四花的短发又黑又硬,头顶有几根朝天直立着,锐利而又愚蠢。 我不想再看到它们,手伸到四花的下巴,猛一用力,将它们翻出了我的视线。 出现在我的视线里的,竟是一张淌满眼泪的脸。 我看到,这张脸显示的是愤怒,不是羞愧。 即便是愤怒,我也一下子有些心软,我想,刚才的话对一个女孩子也许是太粗鲁了。可是,一个敢到大街上喊“我爱你”的女孩子,她还在乎别人的说法粗鲁不粗鲁吗? 我的手离开了四花的下巴,四花的脑袋又低了下去。 这时正是上午的九点钟,阳光从东南方向的窗口照进来,使一整个书房灿烂无比,我和四花坐着的大红沙发,愈发地美艳、醒目。买这红沙发时,我知道它和书房是不和谐的,但我还是买了,我喜欢它燃烧一样的颜色,我喜欢躺在它的上面读书,我喜欢读书时那安祥而又莫名地激动的状态。 自从四花住在了这里,我就再没有躺在上面了,我住的是两室一厅的房子,书房是其中一室,就是说,我再怎样地喜欢这沙发,也只能让四花占去了。 看得出四花也是喜欢这沙发的,从外面回来她总是先进书房,包儿扔在沙发上,外衣扔在沙发上,摘下的围巾、脱下的袜子也扔在沙发上,就像是把沙发当成了她自个儿的家,就像是把她自个儿的家缩小在了一张沙发上,而沙发以外的东西她则视而不见。我多少次地纠正过她,东西放在该放的地方,沙发上是不能乱放东西的,但她当下改正了,下次又忘了,沙发上永远是乱糟糟的。有时我不吱声替她拿走东西,她就会没头苍蝇一样地找来找去,东西都放在该放的地方,可她呀,就是找不到。更加不能容忍的,是她睡觉总是不铺单子,我为她备下的白单子永远在沙发一角叠得方方正正,动也不曾动过。我几次发现沙发上留下了她的头发和皮屑,当下扫干净了,第二天又出现了;且背部躺过的地方,大红的颜色已多少有些深了。我心里啊,是又气又疼,问她为什么,她竟说不知道。我问怎么会不知道呢?她想了半天,才说,因为喜欢吧。我说,喜欢就该爱护,而你是在糟塌它,你知道不知道?那以后,单子她倒是听话地铺上了,但不是我备下的那块,而是一块大红的单子,和那沙发的颜色一模一样。我问她哪来的,她说自个儿买的。我便忽然明白,她和我一样,喜欢的是这红颜色,睡觉都要贴了红颜色睡了。我不知她为什么也会喜欢,但我决不想把她的喜欢和我的喜欢相提并论,尽管我为什么喜欢自个儿也同样地说不明白。 一时间,这红沙发就像有了一种魔力,在我和四花之间弥散、缠绕。 可是,沙发被四花占据着,我喜欢也是空喜欢。我能做的,只能是替四花收拾乱扔的东西,替四花打扫留下的头发和皮屑。虽说四花铺了单子,但那单子大约是按她的身长买的,比沙发短了许多,睡觉稍不老实,身体就又会滚到沙发上去。 我自己喜爱的沙发,却只能收拾和打扫,于是我对四花的不满和挑剔与日俱增着。四花在我面前脑袋永远是低下的,就像是一只胆怯的小鸡。可是,她对沙发的“糟塌”一点不因胆怯而减弱,有一天,她竟在沙发上留下了她的月经;她对食量的不加控制也一点不因胆怯而改正,冰箱里的雪糕、甜食一类每天仍在惊人地减少;她的不学习不上进,更是不因胆怯而有些微的变化,她回家来要做的事永远只有两件,在客厅里看电视和躺在沙发上睡大觉。但她低垂的脑袋,有时又让我怀疑发生的一切,觉得干这一切的不是低了脑袋的四花而是另一个四花。不管怎样,我自认为对四花还是有权威性的,至少她当作了“家”的红沙发是我供给她的,我可以供给她,也可以随时从她手里收回,这对我来说都是轻而易举,对她,带来的却可能是命运的改变。 现在,阳光灿烂,沙发火红,沙发上方是一幅凡高的向日葵,向日葵以及三壁桔黄色的书橱都似乎要被染成红色了。 我的目光避开这一切,将视线转到了沙发以下。视线里出现了一双胖脚,胖脚把我那双大一号的红拖鞋塞得满满的,吊在沙发与地板之间,一来一去地摇晃着。袜子也是红色的,脚跟处已磨出了破洞,一只脚一个,有眼睛那么大,就像是让那红色闹的,脚丫子再不肯安分地在里面了。 看着看着,我自己也没料到,会猛然地从沙发上站起来,仿佛遭遇了一场威胁,一场红色的威胁。由于是下意识的,站起来却又不知做什么,幸好窗前有一张写字桌,写字桌前有一只靠背椅,我立刻视作救星一样地走近它,佯装从容地坐了上去。 我背对了窗口,也背对了阳光,有些居高临下地看着沙发上的四花。四花穿了件米黄色的高领毛衫,这毛衫是我为她买的,之前她总认为粗短脖子的人只适合低领,但穿上这毛衫后那些低领毛衫她就再不肯穿了。她的脚仍摇晃着,一来一去,一来一去。 她头上的向日葵是怒放的,她虽低了脑袋,但我却有一种她与怒放的向日葵遥相呼应的感觉。几次的工作实践,两个月的红沙发生活,我对她似乎已经黔驴技穷。 我居高临下地看着四花,忽然地就想使用一下我最后的权力了。 我开口道,四花,这回姑姑可没有工作给你介绍了,你还是回家吧。 四花的脑袋仍没抬起来,但她的脚停止了摇晃。 我听到她低低的声音说,不。 我说,你说什么? 她的声音大了一点,不,我不回家。 这倒也不是那个搁在哪里也行的四花了,但我反而更加恼火,我问,不回家你干什么呢? 她的脚又摇晃起来,像是以摇晃代替着回答。 我说,就是有工作干,你也不能住在这里了。 这回,四花忽然抬起了脑袋,一脸惊慌地望着我。 她问,为什么? 我说,这要问你自己。 她说,我不知道。 我说,不知道就好好想想,反正除了让你回家,我是没有一点办法了。 说完我站起身来就往门外走。经过四花身边时,没想到她竟一把拽住了我。由于拽得莽撞,我几乎跌倒在沙发上。 我气恼地甩开她,说,干什么,你想干什么? 四花没有答话,但她再一次拽住了我,这一次力气更大,一下就让我倒在了沙发上。 我气得浑身发抖。我的胳膊仍被她死死地攥着,就像是被她押解着的俘虏。但我觉出她的手也在颤抖。 我就这么被迫靠在沙发上,四花则将她的胖腿顶了我的腿站在沙发前面。四花的力气大得出乎了我的意料,我竟动也不能动。 我说,四花,你到底想干什么? 四花说,我不回家。 我说,你可以不回家。 四花说,我要住在这儿。 我说,你不能住在这儿。 四花说,住在这儿,让我干什么都行。 我说,你干什么都行,就是住在这儿不行。 四花说,为什么? 我看着四花,感受着胳膊的疼痛,忽然冒出了一个恶劣的念头。我说,你放开我,放开我讲给你听。 四花似乎这才意识到还攥着我的胳膊,便将我放开,转身坐在了我刚才坐的靠背椅上。 我活动活动胳膊,一只手慢慢揉着痛处,开始给她讲起我们学校的女老师,那个五十多岁的老女人。我讲她的肥胖,讲她的圆脑袋,讲她的头发,讲她堆满赘肉的丑陋的肚子,还讲我坚持不让她近我一步…… 四花静静地听着,一言不发。阳光打在我的脸上,使我无法看清她脸上的表情,但我看见她那两条习惯性摆动的胖腿,已经由快到慢,由慢到停了。 讲完女老师,四花沉默了足足有两分钟,然后她开口问我,你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该怎样回答,什么意思我怎么能讲清楚?但我还是很快找到了正当的理由,我说,这还不明白吗,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你连自己的嘴都管不住,住下去还有什么意义?我可不希望你将来老了,连一个女同事的喜欢都得不到。 四花又沉默了一会儿,忽然以反唇想讥的语气说道,像你这样的女同事能有几个? 这样的语气,对我她还从没有过,显然她是恼火了,非常地恼火了,就见她的脑袋昂得高高的,后背牢牢地靠在椅子上,平时那胆怯的样子再也看不到了,已全然是一种挑战的姿态了。 多少年与老师同事们的角逐、争战,这点小样儿算得了什么,我也许害怕眼泪,但从来就没害怕过挑战。我坐在红沙发里,灿烂的阳光打在我身上,我自觉和红沙发一样美艳无比。 人一有了激情,脑瓜也变得无比地活跃,我立刻又想到了一个新话题,我说,还有一个人的故事,姑姑今天必须讲给你听。 没待四花表示同意,我就又开始讲起来了。四花坐在靠背椅上,虽说有些居高临下,但她要是不想听要是想离开书房,必须先得经过我和沙发,这段距离大约对她多少是个难度,因此就见她身体离开靠背,脚搭拉在了地板上,眼睛不住地望着门口,但她终于没再动身。当然跟我的讲也有关系,这些年我尽是研究讲话的吸引力了,没有吸引力,学生们就不想听课,不想听课,分数就考不上去,分数上不去,就要被其他的老师打败。我没被其他老师打败过,多半就是靠的这吸引力了。 我说,从前,南秀村有个叫伍跟斗的人。他原名叫伍金斗,只因为他在村里的文艺宣传队里专翻跟斗,人们就都叫他伍跟斗了。其实他跟斗翻得也不好,一回只能翻一个,翻两个就踉踉跄跄的站不稳了,可他除了翻跟斗再不会别的,他参加宣传队的愿望又格外强烈,宣传队长不答应他,他就天天到人家里痛哭流涕,宣传队长被他缠不过,只好就安排他翻跟斗了。那时的年轻人,是没有一个不以能参加宣传队为荣的,就像今天的年轻人以能找到一份挣钱的工作为荣一样。 我说,伍跟斗这样的人,按说跟文艺宣传队是无缘的,他长得又矮又胖,一张口还就跑调儿,一个“拿起笔,做刀枪”的动作,学了三天都没学会,可是,除了参加宣传队,其它事他又没有一样热心的,一穿上宣传队员的绿军装,军装上再配一条红袖章,他的眼睛立刻就亮起来了,脚下的步子也轻起来了,走在街上昂首挺胸的,乡亲们打招呼都听不见了。特别是翻跟斗,穿上军装戴上袖章,跟斗可以翻得干净利落,换了别的衣服,就仿佛泄了气的皮球,人立马就不行了,不是翻不过去,就是翻得踉踉跄跄,一遍一遍的,无论如何也找不到感觉了。因此,逢到排练或是演出,伍跟斗是一定要穿军装戴袖章的,少了这行头,对他就好比古装戏里的老生没戴髯口青衣少了水袖一样,戏就一准要演砸了。 我说,你看,说他跟宣传队无缘吧,他跟宣传队的服装又像是有缘的,说他有缘吧,他却又只会几个不那么过关的跟斗,真是叫人说不清呢。别人说不清,他自个儿也说不清,对军装、袖章的喜欢他是能肯定的,但他知道除了喜欢似还有更重要的,那更重要的是什么,他就没办法想明白了。翻跟斗是一桩,还有爱情也是一桩,参加宣传队以后,他爱上了一个叫明月的女孩,女孩在宣传队很平常,只演几个集体合演的舞蹈节目,《革命造反舞》、《翻身农奴把歌唱》一类,因此她演出不必换服装,台下什么样,台上还什么样,一身绿军装,一条红袖章,两根羊角辫,典型的那个年代的时尚打扮。他爱人家,人家却不爱他,人家爱的是另一个长得帅气的小伙子。为此伍跟斗自是痛苦万分。可后来明月不知为什么跟小伙子闹起矛盾来了,一回又一回的,有一回竟一赌气,离开宣传队再也不回来了。不在宣传队了,明月的绿军装就不穿了,红袖章也不戴了,换了一身家常的花布衣服,像许多普通的农村女孩一样了。伍跟斗看着这样打扮的明月,爱慕的感觉竟是一下子就没了,仿佛明月变了个人,再不是从前的那个明月了。他自个儿也纳闷得很,他到底是爱明月,还是爱明月的衣服呢?有一次他忍不住把这感觉说给了宣传队的一个女孩,女孩立刻就给他传得沸沸扬扬的了,大家一见伍跟斗就嚷,伍跟斗啊伍跟斗,看不出你还是个势利鬼啊。 我说,说他势利,其实是有点冤枉他,每天从宣传队回到家里,把绿军装脱下来,他镜子都不敢照一照,生怕那个不穿军装的人让自个儿厌恶。对自个儿他都这样,何况是对明月呢。他知道,要想不厌恶自个儿,就得在宣传队长期地呆下去,要呆下去,光靠翻跟斗是不行的,有一天来一个比他翻得好的,他就是再纠缠也没用了。他便下定决心,要学会一样乐器。在宣传队,他最羡慕的就是乐队那几个了,不必唱不必跳,还比谁都牛气,有人唱错或跳错了,他们会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地说,从来从来!他真希望,有一天他也坐在乐队里,对那群会唱会跳的在他面前趾高气扬的队员也说,从来从来!可是,一个唱歌跑调、谱子都不识的人,学乐器又谈何容易,他选中的第一种乐器是扬琴,结果没敲几下就被使用扬琴的人制止了,说,让你砸夯呢?扬琴不成又学二胡,吱吱扭扭拉了两天,宣传队所有的人都捂耳朵,拉二胡的人还反反复复看他的手,然后伸出自己的手跟他比了比,一句话没说就把二胡收回去了。是啊,不比不知道,一比他这手哪叫手啊,又粗又短,又硬又笨,琴弦是多么精细的东西,哪是这种手碰得的。二胡不成,接了又学手风琴,手风琴没有琴弦了吧,但又遇上左手的节奏问题,拉出声音容易,拉成调也不难,拉出节奏就不容易了,那几排黑色的纽扣一样的东西,对他就像是漠然的全付武装的士兵,他觉得永远都不可能和它们熟悉起来了。后来,他还学过月琴、笛子什么的,但统统都以失败而告终。 我说,那段日子,伍跟斗真是沮丧极了,一句话都不说,整天就是没完没了地翻跟斗。一翻还要连翻两个,有时两个翻过去,还要接了翻第三个。第三个没见翻成功,脸上的血痂倒添了不少,腿也常常一拐一拐的,绿军装上永远有一两块尘土挂在那里。有一次,宣传队长批评他说,这么练可不行,万一有个好歹,误了演出怎么办?伍跟斗点头接受着,但练起来就又不管不顾的了,那股劲头,仿佛这辈子都要和跟斗干上了。还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有一天,第三个跟斗竟被他翻过去了。其实,他的跟斗多少宣传队长从没在意过,有跟斗的节目也就一两个,且这一两个节目,没有跟斗也一样可以演的。可是,伍跟斗像是看不出宣传队长的不在意,像是第三个跟斗能决定他的前途、命运一样,那些天兴奋的,见人就笑,见人就要翻跟斗给人家看,翻过了还要等人家的夸奖,弄得大家见了他都躲得远远的,生怕被拽了看他的跟斗。 我忽然停了说,望向四花身后的窗口。 四花说,怎么不讲了? 我说,讲到这还算是喜剧,再往下讲就是悲剧了。 四花说,你不讲我来讲吧,后来有一次演出,伍跟斗的第三个跟斗翻到了台下,脑袋撞在一块大石头上,人没送到医院就死了。 我惊异地看着四花,伍跟斗死的时候,四花还远没出生呢。 四花说,伍跟斗的事我早知道,但听你说还是第一次,我知道你什么意思,你无非是说,伍跟斗进宣传队好歹还有翻跟斗作资本,你四花找工作有什么资本呢? 我说,我不是…… 四花打断我说,还有,你四花跟伍跟斗一样又矮又胖,一样不识时务,如果不肯回家,早晚就是伍跟斗的下场。 我说,我不是…… 四花近乎仇视地看了我说,你是,你太是了!来这之前,我想到了你会严厉,也想到了你会挑剔,但没想到你会厌恶。我四花真就那么叫人厌恶吗? 四花坐在靠背椅上,脸是红的,眼睛也是红的,就差眼泪没淌出来了。 我觉得我正在受到四花义正辞严的审判。我不知这角色是怎样转换过去的。 四花她说的那些意思,我的脑子里也许都闪现过,但一经她说出来,就一定是错的了。什么才是对的?我讲这些究竟想干什么?为什么就想到了伍跟斗这个人?特别是,讲完之后的滋味儿,怎么倒还不如没讲那会儿了? 我觉得,我是被一种不安控制住了,这不安莫名而又强烈。 我本是把伍跟斗当作个可笑的人物来讲的,可讲完了才发觉他并不可笑。 我自以为伍跟斗是和四花有关的,可讲完了才发觉他竟是和四花的姑姑有些相像。 我由了自个儿的情绪,随心所欲地想讲什么就讲什么,就像四花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一样,结果都是:搬起石头砸了自个儿的脚。 当然我完全可以对四花说,我是想通过伍跟斗的故事让你了解人生的不易,激发你奋进的力量;我还可以胡诌什么,我是在思考人与红沙发,人与绿军装、红袖章,人的行为和本能和理想、信念的关系。但我看着四花,看着四花身后的窗口,最终也没说出一句话来。 倒是四花又说道,伍跟斗他翻跟斗,我也没闲着,我一直在努力,只不过我的努力和他的努力不一样罢了,你凭什么跟我讲他?凭什么把我跟他扯到一起? 我心想,事实上,是我把自个儿跟他扯到一起去了。 四花又说了些什么,我已无心去听,四花的背后可以看到灰蒙蒙的天空,天空中有几只鸟儿飞翔而过,这给我不安的心似又添了几许悲凉。 至此,这场以四花为劣势的质询,竟是以我的不安和悲凉而告终了。 更令我难堪的,是四花并没有因为她的胜利而赖在家里不走,当天下午她就出门联系住处去了,第二天,她将她所有的东西收拾进一只大提包里,彻底离开了她栖身两个月的姑姑家。 看来四花是一定要在这城市里呆下去了。 两天之后,由于弟弟、弟媳电话里的询问,我还是去四花新租的房子看望了她。这是七层楼房的顶层,一室一厅,原来,她和兰兰一起合住,兰兰离开美容店后,没有了天堂一般的环境,那个林强也和她分手了,四花则和兰兰重归于好。 我注意到,客厅里有一张破旧的三人沙发,灰秃秃的,已看不清什么颜色了,只坐位上铺了一层大红的布单。我认出那正是四花自个儿买的那块。 接下来,为了弟弟、弟媳的请求,我仍为四花四处寻打着工作。但四花再也没找过我。当我好容易找到一份工作兴冲冲地去通知四花时,四花却告诉我说,工作她早就找到了,是在一家商场作收款员。她看我将信将疑的样子,又说,她在学校时数学最好,网吧里的电脑也没白玩儿,她是从50比1的比例中竞争上去的。 四花的语气不冷不热的,从前胆怯、顺从的样子再也看不到了。 我不知该为她的变化高兴还是难过,嘴里连声说着好,好,心里却有些酸兮兮地想,又一个奋斗史要开始了。 2005.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