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交警的回复帖子中说“大队"122"值班室接群众潘金秀报案称:在高桥镇桥上,一辆川K0881G号二轮摩托车撞伤一小孩。接到出警指令后,值班民警孙楷鋻、李启忠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对现场经勘查、取证”等,这完全是编造的谎言。根本没有值班民警孙楷鋻、李启忠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这回事。我是买的别人的二手摩托车跑乡坝头的路,我从来没有出过交通事故,好多东西都不懂,也不知道交警的电话。我当时没有马上报警,后来赶到的伤者小朋友的家长也没有报警。120把伤者送后走,我就搭着伤者的父亲到医院。伤者住院检查完,我垫付了医药费,我就跟伤者的父亲和亲戚到交警队报案。我们在二大队等了三个多小时,才等到孙楷鋻警官,我们报了案,孙警官在网上查了我的证,我简单写了事故的经过。然后孙警官叫两个便衣交警跟我们一起到现场照相。我摩托车倒下漏的油比较多,很清楚,我刹车车轮的痕迹也很清楚。当时我请照相的警官多照几张,他指了指,说刹车的痕迹很清楚,不用多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