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孙楷鉴警官采用的是无罪推理。你对我也是采用的推理,而不是讲事实。但你对我采用的却是有罪推理。事故的过程你知道吗?你如果说你不知道,那你为什么要对我进行有罪推理呢?你为什么不把我向好的方面想呢?你如果说你知道,那你在这里这样说你就是故意乱说,因为我给孙警官说过事故过程。事故过程不光我本人清楚,事故另一方受伤的12岁小朋友也清楚,当时还有内江职院的三个学生也可以证明。出事故二十多分钟后,现场围了一群人。我当着大家问受伤的小朋友:小朋友,我的车停稳了,是你跑过来的哈?小朋友点头认可了。最初看到事故过程的大学生说,我没有责任,是小朋友自己跑过来撞倒的。本来事故过程我并不想说,因为我这里是在举报内江交警二大队孙警官违法办案,牵涉其他的事没有必要说,说了反而有为自己狡辩的嫌疑。但既然交警队的马甲一再以此来诋毁我,我只好说几句。至于我说得真不真,当时在场有些人听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