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孙警官把我带进小门进去的办公厅小屋,对我进行事故调查后(此时已距我报案二十多天了),又来了一名警官,孙警官叫我等会儿跟伤者家属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就要处罚我。孙警官说我是无证驾驭,无证驾驭是要罚款和拘留的,之所以没有处罚我,是因为考虑到我是老师。之后孙警官就叫进事故另一方的家属,孙警官叫他们提要求,他们要我出全部医药费,孙警官又问他们除了医药费,还要我出多少,他们说还要我出5000元,我没有说话,他们又说4000元,3800元。另一个警官又说3500元。我说我不可能是全部责任,我没有答应。我之所以没有答应,是因为我希望警官根据事故实际来处理,认为自己再窝囊也不该出这么多,还因为我不愿同对方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