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梁振英报告中的香港政改时间表
2005年
第二届特区政府就修改2007年行政长官及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提出一套建议方案。有关方案虽得到社会上过半数市民支持,但最终无法取得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令2007及2008 年两个产生办法原地踏步。
2007年7月
第三届特区政府发表《政制发展绿皮书》,就有关行政长官及立法会普选方案、路线图和时间表咨询公众的意见。同年12月,行政长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
2007年12月29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决定》),确立了普选时间表。根据此《决定》,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在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选举可以实行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办法。
其后,特区政府就 2012 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选举提出的建议方案,在2010年夏季先后获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和备案。
2013年10月17日
第四届特区政府宣布成立由政务司司长领导,律政司司长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为成员的政改咨询专责小组(专责小组),负责处理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公众咨询工作。
2013年12月4日
专责小组发表《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咨询文件》,就相关议题,展开为期五个月的公众咨询,为行政长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做准备。咨询期于2014 年5月3日结束。
☆PS:回复关键词“香港“可收到政知局于8月22日推送的《看懂香港政改的8个常识》。
☆资料|新华社、香港政府新闻网、中新网、《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7年行政长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7年行政长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公众咨询报告》、大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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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香港政改,他们到底反对什么
撰文|政知君
有人用“山雨欲来风满楼”、“危急存亡之秋”来形容当前香港的局面,也有香港报刊刊文说中央如果不接受他们的主张,将是灾难性的。
在“占中”和“反占中”背后,什么议题才是香港政改纷争的关键分歧?反对派们又究竟有哪些反对意见?中央政府的红线究竟是什么?
张德江到深圳听香港方面意见
“这种安排前所未有”
本周,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长官提交的报告,并就2017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作出决定。
香港第四任行政长官梁振英已于7月15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7年行政长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一并提交的,还有特区政府就两个产生办法历时7个月完成的《公众咨询报告》。两份报告均已在提交当日,由港府向公众公布全本。
报告提交后的第三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即到访深圳。
7月19日上午,梁振英会同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在内的“政改三人组”成员等官员,已经在深圳向张德江汇报了两份报告的内容。
一个月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在深圳透露,7月18日至21日,张德江到深圳会见香港社会各界人士并听取意见,“这种安排是前所未有的”。8月21日、22日,受张德江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深圳两天安排了三场座谈会,就香港2017年行政长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听取香港社会各方面意见。
香港各界在某些关键议题上
立场有不少分歧
根据已经向公众披露的文本,4700余字的《报告》核心结论总的来说有以下几点:
1.香港社会普遍期望特区的选举制度能进一步民主化,并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及决定,如期落实 2017 年行政长官普选的目标及做好 2016 年立法会选举的工作。
2.香港市民对如何落实普选行政长官有不同意见和建议,在某些关键议题上立场有不少分歧。特区政府会在下一阶段的咨询工作,力求收窄分歧、求同存异,共同为落实普选目标努力。
3.在提名程序这关键议题方面,虽然在咨询期内已有法律专业团体和其他社会人士指出“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的规定,但有不少香港市民在咨询期结束后仍然认为普选行政长官的提名程序应包括“公民提名”。
4.认为2017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有需要进行修改,以实现普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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