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纪律和处分
对违反纪律的公务员施行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分为6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
4、升降、交流与回避
(1)升降
升降,是指公务员职务的晋升与降低。
晋升
包括:年资晋升、考试晋升和功绩晋升。
对那些工作成绩卓著、贡献突出的公务员,可以不受年限等条件限制,给予越级晋升,但必须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
降职
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或者不胜任现职又不宜转任同级其他职务的;由于所在机构发生变动或者领导人员职数减少,某些公务员需改任较低职务的;公务员本人有降职要求、且理由又较充分,而允许改任较低职务的;犯有错误,不适宜继续担任原先职务的,适用于降职。
(2)交流
交流是指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公务员之间或者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之间实行调换任职。
交流采取调任、转任、轮换和挂职锻炼等形式。
(3)回避
回避,是指国家机关为防止公务员利用职权谋私徇情而对其任职和执行公务采取的限制。
5、工资、保险与福利
(1)工资
公务员实行职务级别工资制。公务员的工资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四部分组成。
(2)保险
保险是国家对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劳动保险制度。
(3)福利
公务员享受公费医疗,公费病、产假,公费探亲假、福利补助和抚恤照顾。
6、辞职、辞退与退休
(1)辞职
辞职是指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终止其与国家行政机关的任用、录用关系。
辞职不是公务员本人单方面决定的,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2)辞退
辞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不适合继续担任公务员的人员,依法取消其权利与义务,使之退出公务员队伍的行为。
(3)退休
退休:达到一定工作年限和规定年龄、并符合有关条件的公务员,可以离开工作岗位。
退休的公务员能够定期领取退休养老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