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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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改行多党制。1991年“政党法”正式生效。“政党法”规定,各党派必须遵循维护国家统一、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和巩固莫桑比克民主三项原则,强调各政党必须具有全国性质,不得以个别地区、部落、宗教为基础;必须有利于国家的和平与稳定,不得谋求通过暴力改变国家的政治与社会秩序;不得搞分裂主义;每省至少有100名党员方能登记,其总部必须设在首都。全国有20多个合法政党。(1)莫桑比克解放阵线党(Partido Frelimo),简称解阵党。执政党,1962年6月25日成立。原名莫桑比克解放阵线,1977年2月改为现名。党员110多万人(1995年),1977年解阵党“三大”确定为“马列主义先锋党”。1989年“五大”改为“全民党”。该党主张“尊重人权,维护和平与进步,缩小国内社会和地区差别,更加公平地分配财富”,目标是“建立以民主社会主义、平等、自由和团结为基础的莫桑比克社会”。2002年解阵党举行“八大”,审议并通过新党章、党纲,选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希萨诺蝉联党主席,格布扎当选总书记。2004年12月解阵党赢得莫第三次议会和总统选举,格布扎当选总统。2005年3月,解阵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接受希萨诺辞去党主席职务,选举格布扎为新主席,格仍兼任总书记。(2)莫桑比克全国抵抗运动(Renamo),简称抵运。系莫第二大党,主要反对党。1976年初成立,其后长期从事反政府武装活动,曾拥有部队一万余人。其主要目标是“建立一个以自由选举为基础的由全体莫桑比克人民参加的民主政权”。1994年,抵运正式宣布由军事组织转变为政党。同年被批准为合法政党。在1994年10月举行的首次多党大选中,该党获得37.78%的选票,在议会中占112席,成为莫第二大党。在1999年12月举行的第二次多党大选中,由该党联合其他10个较小的反对党组成的“抵运―选举联盟”获得38.81%的选票,在议会中占117席。2001年10月,抵运“四大”通过了新的党章和党纲。主席阿丰索·德拉卡马(Afonso Dhlakama)。总书记维亚纳·马加良埃斯(Viana Magalhaes)。较有影响的政党还有和平、民主与发展党(PDD)、民主联盟(UD)和工党(PT)。 |
| [司法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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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有最高法院及省、县、区级法院及共和国检察院。最高法院院长马里奥·曼加泽(Mario Mangaze)。总检察长若阿金·马德拉(Joaquim Madeira)。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