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取息与教义抵触,教会曾一再明令禁止。但后来迫于大量流行的贷款取息的现实,经院学派不得不采取调和态度。
在中世纪神学家中较早论述公平价格的是大阿尔伯特,他认为公平价格是和成本相等的价格,市场价格不能长期低于成本。对这两个问题,在中世纪并未形成有说服力的观点,但为以后的经济学家提出了研究的课题。
中国古代的经济思想
由于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和政治制度有着自己的特点。与西方古代的经济思想比较,除在重视农业生产、社会分工思想等方面有些共同之处外,也有它自己的特点。 这方面主要有“道法自然”的思想、义利思想、富国思想、赋税思想、平价思想、奢俭思想等。
道法自然是道家的经济思想。道家从自然哲学出发,主张经济活动应顺从自然法则运行,主张清静无为和“小国寡民”,反对当时儒家所提倡的礼制和法家所主张的刑政。道家这种经济思想后来传到西欧,对17~18世纪在西欧盛行的自然法和自然秩序思想有一定影响。
义利思想是关于人们求利活动与道德规范之间相互关系的理论。“利”主要指物质利益,“义”是指人们行动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儒家贵义贱利,成为长期束缚人们思想的僵化教条,妨碍了人们对求利、求富问题的探讨和论证,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品经济在中国的发展。
中国古代思想家为使中央集权的封建制国家富强,提出了各种见解或政策。孔子的学生有若就提出“百姓足,君孰与不足”,这是儒家早期的富国思想。以后商鞅在秦国变法,提出了富国强兵和“重本抑末”政策。商鞅和以后的韩非,认为农业是衣食之本、战士之源,发展农业生产是国家富强的唯一途径。同时,他们认为工商业是末业,易于牟利,如不加限制,就会使人人避农,危害农业生产,因而主张“禁末”。富国思想在中国的政治经济思想史上具有独特地位,这与中国长期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主义国家这一特点有着密切关系。
对土地课征赋税是中国封建社会农产品的主要分配形式,是中国思想家经常论述的问题之一。自西周的“公田”制消亡后,对农业生产改为按所有田亩课征赋税。因此,中国古代的经书、史籍如《尚书》、《周礼》、《国语》等,常有关于田地分级和贡赋分等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