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古罗马及西欧中世纪的经济思想
古希腊在经济思想方面的主要贡献中,有色诺芬的《经济论》,柏拉图的社会分工论和亚里士多德关于商品交换与货币的学说。
色诺芬的《经济论》论述了奴隶主如何管理家庭农庄,如何使具有实用价值的财富得以增加。色诺芬十分重视农业,认为农业是希腊自由民的最好职业,这对古罗马的经济思想和以后法国中重农学派都有影响。
柏拉图在《理想国》一书中从人性论、国家组织原理以及使用价值的生产三个方面,考察社会分工的必要性,认为分工是出于人性和经济生活所必需的一种自然现象。这种分析与中国古代管仲的“四民分业”论和孟子的农耕与百业、劳心与劳力的“通功易事,以羡补不足”的理论,基本上是一致的。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与《伦理学》两书中指出,每种物品都有两种用途:一是供直接使用,一是供与其他物品相交换,而且说明了商品交换的历史发展和货币作为交换媒介的职能,指出货币对一切商品起着一种等同关系的作用,从而成为最早分析商品价值形态和货币性质的学者。
古罗马的经济思想部分见于几位著名思想家如大加图、瓦罗等人的著作中。古罗马对经济思想的贡献,主要是罗马法中关于财产、契约和自然法则的思想。
古罗马早期有十二铜表法,以后在帝国时期有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民事法律—市民法,和适用于帝国境内的各族人的万民法。在这些法律中,对于财产权、契约关系以及与此相联系的买卖、借贷、债务等关系都有明确的解释。万民法所依据的普遍性原则和自然合理性,以后逐渐形成自然法则思想,成为资本主义初期的自然法、自然秩序思想的重要来源。
西欧中世纪虽然经历了千年之久,但封建制度是在十一世纪才真正建立起来。中世纪的学术思想为教会所垄断,形成所谓经院学派。
经院学派主要用哲学形式为宗教的神学作论证,但也包含某些经济思想,用来论证某些经济关系或行为是否合法或是否公平。后来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兴起,教会不得不回答当时社会上出现的两个重要问题:一是贷款利息的正当性问题,一是交换价格的公正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