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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又另有新欢。大约在1925年10月间,高 君曼为了节省生活费用携带两个孩子到南京居住。早在“二次革命”讨伐袁世凯失败以后, 陈独秀在南京东厂街(今秀山公园旁)盖了两座草屋,约10余间,置地数十亩①。君曼和 孩子们就住在这里,陈独秀每月给他们50元生活费②。一对经自由恋爱而结成的夫妻,现 在也散伙了。
高晓岚去世时,君曼带着孩子回安庆奔丧,这时陈家的人和亲友对她和独秀的婚事仍然 有所非议。独秀姐姐的孩子本应呼君曼为舅妈,却偏叫她小姨。君曼气愤地说:“叫我小姨 当然也可以,但他们对舅舅(指独秀)是怎样称呼的?难道也叫姨夫吗?”据和年回忆,他 母亲君曼从安庆回到南京以后的第二年,即1937年因患癌症也离开人世了。
大约在1931年,陈独秀与上海英美烟厂的一位青年女工潘兰珍结为夫妻。潘氏,江 苏南通人,1908年生于贫苦农家,较陈独秀少二十九岁。两人结合以后,陈教潘读书识 字,进①
②汪原放日记。
沈寂:《再访陈松年谈话记录》,《安徽革命史研究资料》第1辑,1980年行启蒙 教育。潘忠厚善良,待人热情慷慨,有舍己助人的优良品德。陈独秀在南京坐牢时,她也到 南京租了间破屋住了下来,就近照料陈独秀。晚年的陈独秀贫病交迫,她不但不嫌弃,而且 一直陪伴着他,料理他的生活。这是陈独秀晚年不幸中的惟一的幸事。陈独秀临终时嘱咐潘 兰珍:“今后一切自主,生活务求自立。”潘分得了陈独秀的一部分稿费,另嫁他人。19 49年春,因患子宫癌死于上海。①
{{乡试落第转向康梁派}} 陈独秀考中秀才的第二年,即光绪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紧接着就参加江南乡 试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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