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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陈伯达拒不承认迫害刘少奇始末

便从他政治生涯的颠峰一落千丈。但有着多年党内斗争经验的陈伯达,虽有失落感,却无恐惧感。因为按党内斗争的惯例,是不会把党内问题转化为司法问题处理的。这样,只要他人还在,随着政治风云的变幻,或许还有东山再起的时日。但是,当他收到特别检察庭的起诉书副本后,陈伯达的病房里便一改往日之平静。他烦躁不安,坐卧不宁,精神恍惚,时而自言自语嘟囔些什么,时而说:“完了,完了”;“坏了,坏了”。半夜还传出陈伯达的哭声。尤其是在11月17日,当他收到法警送达的开庭传票时,他感到好像末日来临,精神处于崩溃的边缘,惶惶不可终日。当晚写材料时,精神状态十分异常。说电灯不亮,要添加蜡烛,点了一支,不行;又点了一支,还嫌不亮,又要煤油灯。当晚服了三次安眠药也未能入睡,血压持高不下。第二天一大早就要求马上见律师。

  11月18日上午10时律师甘雨霈、傅志人赶到复兴医院。先由负责监管的霍同志把陈伯达的现状作了介绍。然后,两位律师对陈伯达目前的心理状态,作了分析:一方面是他的畏罪情绪严重,思想压力过大。另一方面又不相信党的政策,不敢坦白交待罪行,而采取对抗的手段。越是对抗,思想压力越大。这样恶性循环的结果,不仅会使陈伯达与法庭对抗到底,而且一旦精神崩溃,他是否能坚持正常出庭接受审判,都存在疑问。如果万一因他不能出庭或者在庭审中出现意外变故,使审判无法进行,不仅使法庭、检察厅及律师的大量准备工作付诸东流,而且也会给这个历史性的审判带来缺憾,在国内外造成负面影响。因此两位律师决定给他释压,让他放下包袱,正确认识所犯罪行,正确对待审判。

  会见开始,陈伯达先澄清了上次谈话中,关于对诬陷迫害刘少奇罪行的认识。这次不兜圈子了,十分明确地拒不认罪,说:“关于刘少奇的问题我昨天写了一下,……江青、陈伯达擅自决定批斗刘少奇,这事我完全忘了。如果我真正参加过这决定,是不会忘记的。我认为我没有参加这个决定。”然后又作了一些补充,说他曾帮助周总理解过围,对围攻总理的一些不三不四的人说:“周总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总理,你们不听他的话,听谁的话。”还说刘少奇在天安门上对他说,要找他谈一次话。又说:“江青与我结仇,她要把我送进监狱……”听他这些话,好像他是“刘少奇的人”,是“保护”周恩来的人,又是受“四人帮”“迫害”的人。

  针对陈伯达刚才的话,律师开门见山地说:“我们应该负责任地告诉你,方才你讲了那么多,对减轻你的罪责毫无作用。不仅不能从轻处理,还有可能从重处罚。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是不是想破罐破摔了。”律师给他敲起警钟。

  “当然不是……”陈伯达低着头,小声嘟囔着。

  “那好,只要你和我们好好配合,经过我们努力为你辩护,还是可能争取到法庭对你的轻判。”律师给他点燃希望。

  “可能?真的?”陈伯达倏然睁圆了小眼睛,望着律师,目光中掠过一道久违的光芒,是希望?还是兴奋?然而马上又被那惯常的呆滞目光所取代,说:“那怎么可能呢?”陈伯达疑窦难解。

  “可能不可能,要看你配合不配合了,”律师给他作耐心解释,“对你们10个被告人,法庭会区别对待的。这个区别又是依据什么呢?‘以事实为依据’,就从连续犯罪时间来看,你是最短的,自1970年被隔离以后,你就再也没有犯罪。再有,林彪、‘四人帮’的几个重大罪行,如阴谋杀害毛主席、策动上海武装叛乱等你均未参与。所以按事实,你本应轻判。但如果你不配合,拒不认罪,我们又拿什么去和其他被告人的罪行相比较,从而得出你的罪行最轻呢?即使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为你辩护,得出你罪行最轻,应该轻判的结论,但是你一句不认罪的话,我们就前功尽弃了。如果你从现在开始认清形势,悬崖勒马,改变态度,还来得及。只要在认罪态度上有好的表现,加上我们据理力争的辩护,法庭一定会给你一个公正的、从轻的判决。”

  “谢谢你们,谢谢你们,我一定,一定……”说到这儿,陈伯达哽咽无语,潸然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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