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文学奖从未自诩是文学界的最高奖项,只是因为它的相对客观性、评奖原则的独特、评奖程序的严密以及奖金的丰厚,才成为二十世纪世界文坛的第一大奖。
外滩特约撰稿 王宁
瑞典文学院宣布,将2004年度的诺贝尔文学授予奥地利女作家艾尔夫雷德·耶利内克 ,但是,听到她获奖消息后很多人仍感吃惊:怎么又给了一位名气不那么大的作家?连我这位与瑞典文学院,以及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主席埃斯普马克教授有过交往的中国学者也感到吃惊。
诺贝尔文学奖评奖委员会的评奖有何“奥妙”?这里,仅据我本人与瑞典文学院一些院士的接触和了解作一简析。
为什么不是他们?
提到诺贝尔文学奖,人们每每会感到困惑:为什么一些举世公认的大师列夫·托尔斯泰、易卜生和左拉等未能获奖,而一些似乎不甚突出的作家却摘取了皇冠?为什么乔伊斯、普鲁斯特等具有理想主义倾向和先锋意识的大师未被提名,而他们之后的意识流小说家却频频获奖?
如对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奖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就不难理解上述情形:评奖委员的审美趣味不一,鉴赏力不尽相同;文学风尚的不断变化,往往昨天备受冷落的作品可能在今天大受推崇;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诺贝尔文学奖不授给死去的作家。
列夫·托尔斯泰没有获奖,是因为当时的评奖委员认为他是一位无政府主义者;左拉的未获奖是
因为作品的自然主义倾向掩盖了其应有的理想主义倾向;易卜生则因为在当时尚有争议而未被提名。
尤其不幸的是,上述三位大师级的作家都未能等到批评趣味的变化就离开了人间。乔伊斯和普鲁斯特的意识流小说的价值,则生前并不为批评界所认可,等到他们身后被“重新发现”时已经为时过晚。
此外,也不能排斥复杂的政治因素。尽管评奖委员们多次声明,“评奖委员会是不带任何政治偏见的”,但正如埃斯普马克教授自己坦言的,有时主观意图未必能导致与之相一致的客观政治效果,因而难免“产生一定的‘政治效果’”。
“我们有自己的标准和原则”
当年诺贝尔先生在遗嘱中宣称,文学奖应授给写出“具有理想主义倾向的优秀作品”的文学家,但对“理想主义倾向 ”的理解或解释,在各个时代的不同评委那里都不尽相同,有时甚至截然喾础2还当炊难Ы蔽约罕缁さ睦碛梢餐?充足:我们有我们自己的标准和原则。诺贝尔文学奖从未自诩是文学界的最高奖项,只是因为它的相对客观性、评奖原则的独特、评奖程序的严密以及奖金的丰厚,才成为二十世纪世界文坛的第一大奖。
那么究竟什么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奖标准和原则?按评奖委员会主席埃斯普马克教授的说法,诺贝尔文学奖的评选,主要有这几个原则:一、授给文学上的先驱者和创新者;二、授给不太知名的优秀作家;三、授给名气很大、同时也颇有成就的大作家。同时也兼顾国别和地区的分布。
主要是最后一条原则导致了该奖的成功与失误并存,许多获奖者都颇有争议的情况出现。
诺贝尔文学奖的“内在规律”
我们若考察近20多年来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情况,会发现一个有趣、然而却不无内在规律的现象:上世纪80 年代以来的获奖者大多数是后现代主义作家;90年代前几年则当推有着双重民族文化身份的后殖民作家;到了90年代后半叶,大部分则是流散作家。把握这一内在规律,也许有助于我们对未来的获奖作家作出相对准确的判断。
最近一二十年来,瑞典文学院特别重视中国当代文学的创作,马悦然等不断地邀请一些年轻的中国作家访问瑞典,并及时组织翻译优秀的中国文学作品。而我本人也曾收到过瑞典文学院邀请我推荐中国作家的信函。也许,中国作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日子已为期不远。对此,我认为,我们既不必对这一奖项盲目崇拜,也不可忽视它的相对客观性和公正性。
(王宁,清华大学外语系博士导师、美国耶鲁大学福特杰出学者讲座客座教授、国际文学理论学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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