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吵架就用了!罢了,改练中国功夫吧!”
此外,网友还根据警方公布的高晓松当日驾驶越野车车牌“京NXS114”搜索后得知,该车自去年7月至今在北京违章已达12次,“看这系列违章记录,可见人家是怎么开车的”。
但不论如何,事发后的高晓松对警方表示:“我是违法行为,我愿意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随后,他又在询问室亲笔写下“对不起,永不酒驾”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交给民警,表达对自己醉驾的悔恨。在庭审中,他多次说到“酒令智昏,以我为戒”。
面对公诉人对其醉驾的事实和指控罪名,高晓松均表示“自愿认罪”。
两度打断律师辩护
由于案件事实很清楚,公诉人和审判长简单讯问后,高晓松的律师高明便开始发表辩护意见。显然,高明做了充足的准备,为高晓松做罪轻辩护。
此时的高晓松表情平静,身体微微前倾,双手握拳放在被告席上,不时捋一下头发或者扶一下黑框眼镜。
高明在法庭上拿出三份新证据:第一份是公安机关的酒精检测报告。高明说:“我在阅卷的时候发现,警方的调查取证存在缺陷,根据这一点,我可以为高晓松做无罪辩护。昨天(5月16 日)下午,我在会见高晓松的时候,把这个观点跟他说了,但高晓松态度坚决地放弃了无罪辩护的想法。他说:我扪心自问,我确实喝了酒,应该受到处罚。从这一点来说……”
律师话音未落,高晓松说:“高律师,我认罪!”
于是律师只好提醒法庭,高晓松这样的真心悔过,足以值得法庭考虑对他从轻发落。
第二份证据是小柯、张亚东等人在网站上发表的言论以及事发当天与高晓松同桌饮酒的吴某的证言,证实高晓松确实叫了代驾,因为有急事才会自己开车离开。证言中还称,高晓松平时酒后都是请代驾的。
第三份证据则是车祸中伤者的求情信,他们表示事故发生后,高晓松一直在原地道歉,并且积极进行了赔偿。
出示了证据后,高明表示,希望法庭不要因为高晓松是公众人物,为了表现平等而刻意对其从重处罚。此时,高晓松再次打断律师发言:“高律师,您别说了,我认罪!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辩护律师无奈只好中止:“好,我的辩护意见发表到此!”
这是一段颇值得玩味的对话。
高晓松是不是个“纯爷们”,自有公众评价。但他在庭上两次打断律师的辩护,着实让人感到有些惊讶。要知道不是每个被告都有勇气打断辩护律师讲话的。事实上,来自律师的充分辩护可以保障疑犯的权利,甚至往往能够影响法官的最终判决。但高晓松主动拒绝了这种合理且合法的讨价还价。
细究其中原由,当然肯定有高晓松真心认罪忏悔,毫不抗拒法律制裁的因素在内,但也不排除另一种可能:作为理性人,高晓松其实心里也明白,在前段时间药家鑫案因律师高调辩护引起全民声讨,几乎把全民都变成法官的社会现实下,作为一名紧接着犯案的名人,老老实实认罪,求得舆论原谅,或许是一种最有利的选择,积极辩护,弄不好就变成人人喊打,反而更受其害。实际上,高晓松面对的是两个法庭,一个由法官组成,一个由舆论组成,孰重孰轻,人人心里有本账。
在随后的辩论阶段,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此前的一席讲话成为辩论焦点。
高明提出,5月1日刑法修正案实施,与此相应的司法解释、操作细则没有使这个罪名在侦查起诉更规范,就在高晓松醉驾事发第二天,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讲话称“慎重量刑”。同时,新华网记者来信栏目有描述说,醉驾本身是很复杂的,不应一视同仁。如果简单执法,不符合宽严相济的政策。
针对最高法院副院长的讲话,检方表示,我国的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才是对刑法的有效解释,辩护人称的“讲话”并非以上两种。其次,醉酒后人的辨认能力减弱甚至丧失,极有可能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严重的伤害,危害公共安全,达到刑罚程度。第三,高晓松3倍醉酒驾车,行为社会危害大,不属于“危害社会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其行为已触犯刑法。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意外
我没有任何想为自己辩护的,我有的全部都是忏悔。
昨天早上,我第一次离开看守所,戴着手铐、脚镣坐在囚车的地板上,看着窗外自由的阳光和人,我在问自己,我以前一直以为喝酒能让人自由,最后因为喝酒失去了自由。
因为我的行为侵害了别人的自由。我在明知自己酒醉,明知代驾在路上的情况下,驾车上路,就是对他人的生命、对自己的生命极端的不负责任。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意外,这是我长期以来浮躁自负的结果。我愿意接受法律和社会舆论的制裁,彻底反省。今后,首先做一个守法的公民,争取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艺术工作者。
我感谢司法部门和大家对我的教育。这也是自我膨胀的表现,我会吸取教训,我愿意以最大的诚意赔偿这次事故中全部的损失,终生做义工,宣传不要酒驾、醉驾。我愿意义务拍摄宣传片,告诉每个爱喝酒的朋友,酒令智昏,以我为戒。珍惜短暂的人生给予我们的一切。
最后,在这向全社会以及我的家人,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在自辩阶段,高晓松这段五六分钟的忏悔的告白:诚恳,严肃,也不乏诗意,比如关于“喝酒与自由”之论,无愧才子之名。
当然,“这不是一次简单的意外,这是我自己长期以来浮躁自负的结果”,能够表达出这样的一种认识——高晓松毕竟是高晓松。忆往昔,他与曾经的好友、合作人反目而口出恶言;帮着“铁哥儿”陆川一家打击韩寒、索要他小说中引用了自己一首歌词的版权;身体力行宣扬找女人就要年轻美貌的理论……
有网友还在事发后迅速起底高晓松的显赫身世,“高晓松的爷爷高景德是清华大学前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电机工程学家;外公张维是深圳大学的创办者,中国工程院、科学院两院院士,熟操四国语言的科学家;舅舅张克潜是著名的物理电子学与光电子学科学家,清华大学教授兼博导;母亲是著名的建筑学家。”
高晓松自己则曾透露在给外公张维写的碑文中有一句“夫妻同为科学栋梁,儿孙上进不辱家风”,前一句是在表彰祖辈,后一句就是在表扬自己。
在有关高晓松其人其歌的描述中,著名乐评人李皖的《两个高晓松》一文比较到位:“在歌里,高晓松一直在回忆,让人以为他是个内向、伤感、学生气十足的人。现实中的高晓松恰恰相反,他轻佻、贫嘴、痞里痞气,满脸是浮夸的笑,满嘴是七荤八素的杂话,没一秒钟能够安静。”
如此看来,此次出事对于高晓松而言并非全是坏事。其好友小柯在接受采访时就曾表示:“高晓松打电话给我,他觉得能够利用这段时间安静一下并在这段时间好好反省。”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高晓松在法庭上两句意味深长的自责——他说自己“酒令智昏”,他说醉驾“是自我膨胀的表现”。有网友坦言:“如果不是此次犯事,他大概是讲不出来的。一个人在一生中能悟出一个道理,哪怕这个道理并不深奥,我认为就算付出较大的代价,也是值得的。有鉴于上述原因,我对高晓松醉驾所产生的坏印象,开始出现了一点变化。”
面对醉驾这条法律红线,作为一个公民,星光四射的高晓松需要救赎的首先是他自己。
坚决不上诉
庭审的最后,高晓松拿出亲手书写的8个大字“酒令智昏,以我为戒”展示给媒体看,并再次鞠躬道歉。
在短暂的休庭之后,法院审理认为,高晓松违反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致多车追尾,并有人受伤,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以刑罚处罚。最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高晓松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在前一天的下午,也是在东城区法院,高晓松被北京交管部门依法作出吊销驾驶证的处罚,按照法律规定,他在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驾照。同时,由于其在被查获时存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车”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同时对他处以1000元罚款。
听到判决结果,高晓松表情凝重,并未当庭表示是否上诉。
直到宣判的两天后,高晓松的助理在微博上发表了通过律师转述的高晓松的原话:“不上诉,再次抱歉:对不起……”
就此,律师高明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说:“高晓松的原话是‘我相信法律,坚决不上诉’。”但高明认为,6个月拘役是醉驾入刑的顶格判决,在高晓松认罪态度良好,并积极赔偿伤者,有悔过表现的情况下,明显量刑过重。
“在法庭辩论阶段,检察官也表示,高晓松能在案发现场等待处理,面对媒体连说多个‘对不起’,到案后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在公辩双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法庭应该予以考虑。”高明说,“加上事发后,高晓松就委托经纪人对伤者进行道歉,并达成了赔偿协议,连伤者都说没想到会判得那么重。”
不过,高明并未透露赔偿数额。他告诉《新民周刊》,自己竭力劝高晓松上诉:“我告诉他,上诉与自愿认罪的态度并不矛盾。相反,此次判决可谓具有标杆意义,在日后的判决中会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上诉是为了使新法能够更加健全,如果在认罪态度良好、积极赔偿的情况下,还是顶格判,势必会造成日后犯罪者在民事赔偿上出现消极对待的隐患。这样一来刑事是解决了,民事还得打,一定程度也造成了国家资源的浪费。”
但这样的建议均被高晓松拒绝,高明对此也很无奈。他说:“晓松这样做,等于是彻底放弃了法律上给他的任何权利。这是他对自己的惩罚,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远比法庭的判决更具现实意义。”
面对高晓松醉驾,有网友改编高晓松的成名作《同桌的你》为《酒桌的你》嘲讽高晓松。“谁灌醉才华横溢的你,谁让你放纵自己,谁让你不尊重法律,谁给你穿上囚衣。”
而更多的质疑是,不久前有关药家鑫的热点新闻中,高晓松曾经高调呼吁音乐圈封杀西安音乐学院学生,因为他们集体支持药家鑫——“漠视生命的人会爱音乐吗?”因为人们从高的表现中,看到了比他醉驾更不能容忍的东西———双重标准和“散布自己所不信奉的东西”。——高晓松自己也无视法律、无视人命,实在不啻于自煽耳光。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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