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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去了。”(韦尔斯,1991:44)如此则社会政治状况越来越糟,人命越来越没有价值,苟且偷生者其实也很难善死善终。
因此就出现了与苟偷者相反的另一种选择:逼上梁山,铤而走险。与其像猪狗一样地死去,不如在革命中牺牲。革命不愁找不到不怕死者,穷的可怕和死的威胁把无数人逼上革命之路,革命至少启示着生的可能。对于这些人来说,革命与否并不是什么政治问题,而是生死选择。一旦我们理解了他们内心涌动的挣扎和希望,我们就能理解中国革命的发生,部分是即是基于“无知暴民”的求生本能。然而,共产革命不同于历史上的农民造反,它有一套绝对理想主义,外国记者韦尔斯已经注意到,在共产领导的苏维埃区域内,“他们已经赋予‘死’以新的意义和目的,他们已经消除‘死’的痛苦,他们已经使每一座坟墓都成了胜利的标志。见到红军以后,我断定:每一个红军战士都乐于战死,因为他相信,他的死将使他的革命事业朝最后的胜利更进一步。我想,除了教人为什么活着外,最重要的事就是教人为什么而牺牲吧?”(韦尔斯,1991:47)革命必须死亡,革命的成功在于能赋予个体的死亡以意义,使个体乐于为革命而死。
问题只在于:付出了人的生命与社会财富为代价的革命,在成功之后如何建立起非压迫性的社会机制,让时刻受到死亡威胁的人过是幸福生活。死是为了生,否则,死也就没有任何意义。
方志敏简历
1899年8月生于江西弋阳。 1922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4年参加共产党。 1925年任国共合作的国民党江西省党部农民部长,领导农民运动。 1927年后回赣东北,任中共弋阳区委书记,年底领导弋阳九区的秋收暴动。次年1月任中共五县党委书记兼武装起义总指挥,领导弋横起义。 1929年领导成立江西红军独立一团,开辟信江根据地,任信江苏维埃主席、军委主席,领导创建赣东北根据地。 1930年领导成立红十军,次年兼任军政委。 1932年赣东北省改称闽渐赣省,任省苏维埃主席、省委常委。 1934年1月在六届五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10月兼任闽渐赣军区司令员,11月任红十军团军政委员会主席,率军团北上。 1935年1月在由皖南返回赣东北的怀玉山被捕,8月6日在南昌就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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