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坚持说要公了,要通过交警解决。我认为交警解决再如何都不可能太离谱。我相信公安,相信警察,可结局却这样。这让我们以后信谁呢?
因为我主要是为了举报内江交警二大队孙楷鉴警官违法办案,所以事故过程只简单的提了一下,没有详述。我只是要求交警部门调查事故过程,出具交警事故责任书,这样就能基本还原事情真相。为什么孙警官不调查,要强迫我调解?我从来没有同意过调解,我一直是要交警解决,我认为再歪我不外乎是次要责任,最凶同等责任。
在出事故我们打电话请救护车来的过程中,逐渐围了比较多的人,伤者的母亲也来了,我对伤者说:“小朋友,我车停稳了,是你跑过来撞倒的哈?"小朋友点了头,说:”嗯。“当时有三个内江职院的学生看见了事故的整个过程,我请他们给我做证,他们都愿意做证,并一直留在那里,有一个当时对大家说我没有责任,是那个小孩自己跑过来撞倒的。救护车走后,我搭伤者的父亲到医院,我在病床前当着伤者的父母又说,小朋友,我的车停稳了,是你自己跑过来的,伤者也认可了。 后来我到交警队找到过孙警官五次,要求解决,我对孙警官说,请他早点调查三个证人,但孙警官一直不调查,也不出具事故处理结果,而是采用武力的方法帮事故另一方强迫我答应他的条件。
孙警官为什么会违法办案,我估计中间有什么交易,但我拿不出证据。孙警官作为办案交警,对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应该非常清楚,但是他为什么要以另一方代言人的面目来胁迫我?为什么在这么多方面都严重违反法律来办案?我实在想不通。并且,孙警官还严重侵犯一个公民的人权。他的胆子从何而来?难道交警队真的这么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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