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4-4-3日在省长信箱投诉,2014年4月4日转送至内江市处理,2014年4月8日转送至内江市交警支队处理,2014年5月12日内江交警支队回复省长信箱。 今天看到了内江交警支队回复省长信箱,虽然还是在胡说,在违背事实,但比上次在市长信箱和建安堂的回复要好得多,两次回复一比较,内江交警支队回复省长信箱的内容实际上是否定了一些在市长信箱的回复。
内江交警违法办案是铁的事实,证据确凿,交警二大队和交警支队在铁的证据面前还在说瞎说,太可耻。
交警支队不愿愿捉提供办案过程中的监控录像就充分说明交警肯定办案违法,否则楼主反复要求公布监控录像就可以证明办案违法,交警队如没有这回事一定会以录像自证清白的。交警队是在护短无疑。要不拿监控录像出来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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