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摩托车是办了牌照的,是没有办驾照。因为我摩托车没有办驾照,因为我是教师没有带头办驾照,因为我振振有辞的投诉孙警官违法办案,所以我就丢死人了?所以我就是恶人先告状了?所以我就没有一丝作为老师的客观和理智了?你是什么逻辑?
你为什么不说你自己是怎么回事?按你自己说的,你是跟孙警官不相干的人,然而你对孙楷鉴严重违法办案持同情态度,你还怪他没有依法处理我,你要他拘留我并通报我的单位。你认为我太恶心了,我为什么太恶心,就是因为我“继续喷继续喷”,也就是我在网上投诉孙警官违法办案和内江交警部门包庇属下,我在投诉帖子后面反复跟帖子维权,你对我这种行为极看不惯,于是觉得太恶心。我不知道你这种心态是什么心态,我不知道你的法理观念、道德观念为什么会这样?你这样颠倒良善的思想难道不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