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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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9月卡扎菲宣布由司法人民委员会掌管司法权。原有最高法院等机构基本上被各地革命委员会建立的特别法庭和革命法庭等取代。为统一审判工作,1988年3月成立人民法院(2005年1月取消)和人民检察局(1996年2月14日改为人民检察院)。1990年10月恢复最高法院。最高法院院长尤尼斯·瓦菲·穆罕默德(2003年6月任职)。人民检察院总检察长奥马尔·阿里·萨勒巴克博士(2001年3月任职)。 |
| [军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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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后,组建了利比亚王家军队,1962、1963年先后建立海军和空军。“九·一”革命后,实行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服役期2年。1983年2月通过“革命总动员计划”,对全体适龄男女进行军训。1988年8月,卡扎菲宣布取消正规军,将其改编为“民众国卫队”,并在各省建立由省政府防御人民委员会领导的“防卫区”(地方部队)。1989年9月宣布成立全国临时防务人民委员会(总司令部)。卡扎菲一直任武装部队最高统帅。三军总兵力6.5万。准军事力量“人民武装”5万人。主要装备来自前苏联。陆军3.5万,拥有各种坦克2950辆,装甲车2160辆,各种火炮1690门。编有1个坦克师,38坦克营,2个机械化步兵师,50个机械化步兵营,1个国家警卫旅,41个炮兵营,12个空投突击营,6个地空导弹旅。海军8000人(包括海岸警卫队),装备有潜艇、护卫舰、海防舰艇、驱潜快艇、巡罗艇、水雷舰艇、支持舰艇以及直升飞机。空军2.2万人(包括防空部队),作战飞机513架,武装直升机54架,教练机89架。编有1个轰炸机中队,9个战斗机中队,7个地面攻击战斗机中队,1个平叛机中队,1个侦察机中队,2个运输机中队。 2004年国防开支为5.6亿美元。1992年4月15日起,安理会748号决议规定禁止同利比亚的一切军事交往和贸易。1999年4月,联合国中止对利制裁后,利开始重新装备部队。 |
| [国家政要] |
| “九·一”革命领导人奥马尔·穆阿迈尔·卡扎菲上校(omar mouammer al gaddafi) ,1969年9月1日就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