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道尔概况
时间:2009-05-04 20:42来源:中国哲士网 作者:liuyansheng 点击:次
[国名] 安道尔公国(The Principality of Andorra) [国旗] 呈长方形,长与宽之比为3∶2。旗面由三个平行相等的竖长方形构成,从左至右依次为蓝、黄、红三色,中央绘有国徽。 [国徽] 为盾徽。图案描绘了安道尔和法国及西班牙的关系:安道尔于1
| [行政区划] |
| 全国划为7个行政区:安道尔城(Andorra la Vella)、卡尼略(Canillo)、马萨纳(Massana)、圣胡利娅-德洛里亚(Sant Julia de Loria)、恩坎普(Encamp)、莱塞斯卡尔德-恩戈尔达(Les Escaldes-Engordany)和奥尔迪诺(Ordino)。 |
 |
| [简史] |
| 安道尔是公元9世纪时查理曼帝国为防范摩尔人的袭扰而在西班牙边境地带建立的小缓冲国。13世纪以前法、西两国常为争夺安道尔而发生冲突。1278年法、西缔结和约,分别执掌对安道尔的行政统治权和宗教统治权。此后几百年中,法、西两国争夺安道尔的冲突仍不断发生。1789年法一度放弃对安的统治权。1806年,拿破仑颁布法令,承认安的生存权,两国关系得以恢复。安道尔没有卷入两次世界大战,政局一直较稳定。1982年1月4日实行体制改革,行政权从议会改由政府行使。1993年3月14日,安道尔全民公决通过了新宪法,成为一个主权国家。 |
 |
| [政治] |
|
1993年3月14日,通过全民公决的方式通过了安道尔公国第一部宪法。宪法中规定,安道尔是议会制公国,法国总统和西班牙塞奥-德乌赫尔教区主教同为国家元首,称为两大公。双方各派常设代表处理安道尔事务。1982年1月实行体制改革后,国家立法权由安道尔总委员会(即议会)行使,但须经两大公批准;行政权从议会改由议会任命的政府行使。国家没有军队,只有数十名警察。 |
------分隔线----------------------------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