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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概况

时间:2009-05-04 20:41来源:中国哲士网 作者:liuyansheng 点击:次
[国名] 比利时王国(The Kingdom of Belgium ,Le Royaume de Belgique) [独立日] 10月4日(1830年) [国庆日] 7月21日(1831年前国王利奥波德一世登基日) [国旗] 呈长方形,长与宽之比为15∶13。旗面从左到右由黑、黄、红三个
  

[行政区划]
全国地方分为10个省和589个市镇。10个省:安特卫普、西弗兰德、东弗兰德、林堡、弗拉芒布拉邦、布拉邦瓦隆、列日、埃诺、那慕尔和卢森堡。

[简史]

比利时王子迎娶美丽平民女子

公元前克尔特族的比利其人在此居住。公元前57年起长期为罗马人、高卢人、日尔曼人分割统治。9—14世纪被各诸侯国割据。14─15世纪建立了勃艮第王朝。随后又先后被西班牙、奥地利、法国统治。1815年维也纳会议将比利时并入荷兰。1830年10月4日独立,定为世袭君主立宪王国,并选择了一个德国人、萨克森-科堡-哥达公国的王子利奥波尔德作比利时第一任国王。翌年,伦敦会议确定其中立地位。两次世界大战中均被德国占领。二战后加入北约。1958年加入欧洲共同体,并与荷兰、卢森堡结成经济联盟。1993年完成国家体制改革,正式实行联邦制。比利时是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创始国,也是欧洲联盟的成员国。2005年5月,比利时众议院批准《欧盟宪法条约》,这样比利时成为欧盟25个成员国中第10个批准该条约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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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1994年2月17日,比利时国王阿尔贝二世正式签署了新宪法文本。 宪法规定,比利时实行世袭君主立宪的联邦制。国王为国家元首,三军最高统帅。国王和议会共同行使立法权,和政府共同行使行政权,实权在政府,政府对议会负责。 议会实行两院制,众议院行使立法权,参议院仅有立法建议和咨询权,只在修宪和国家体制改革方面仍与众议院享受同等权力。同时扩大地区政府的内政和外交权力。议员经普选产生,任期4年。新宪法首次承认女性王室成员的王位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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