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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双轨制

养老金双轨制

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同等学历,同等职称,同等职务,同等技能,同等贡献的人因退休时的单位性质不同,退休金也不同,企业比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低两三倍。2012年3月,这一制度在全国“两会”上引起代表委员们的关注和热议,对当前的养老体制进行改革、取消养老金“双轨制”的呼声高涨。

制度介绍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养老金“双轨制”的退休制度:企业职工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金则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这种“双轨制”使得企业退休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养老金收入上的差距极为不合理。[1]

  养老金双轨制是当今中国社会最大的不公平、不合法政策,违背了社会主义宗旨,从制度上将中国社会划分了两个类似封建社会的社会阶级,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职工规定了达到正常待遇三到五倍的超国民待遇,贬低了企业职工及其他从业者的社会地位与尊严,一定程度上激发了社会矛盾,并为青少年的树立良好的职业理想产生了负面影响。因为机关事业单位不缴纳或很少缴纳社会保险,直接从国家财政支出养老金,所以从本质上来讲,养老金双轨制是一种歧视性的剥削政策,是以剥削所有纳税人为基础的。

  随着养老双轨制的运行,它所造成的社会不公以及对社会就业平衡和人才合理流动的严重影响逐渐显现。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认为,改革已经很急迫。

试点受阻

  我国2008年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地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大致思路是: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有行政职能的纳入公务员的劳动保障体系,具有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将参照企业职工保障制度进行改革。然而,改革一直停滞不前。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对改革抵触情绪最大的是以学校和医院为主的“公益性事业单位”。[2]

  四年过去,这一改革几乎流产的原因,首先是在制度上缺少顶层设计,将事业单位分类,让人感觉被区别对待;同时,没让公务员参与也使很多人不满。当然还有担心利益受损。那么要改的话,现在该从哪里下手?郑秉文的建议是,不要再做试点,直接启动改革,可以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来过渡:第一,事业单位和公务员职业年金的制度设计,要一起宣布,让这些人感觉到待遇水平没有下降;第二个联动,事业单位不要分出三六九等,一起参加改革。第三个联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一起联动参加改革。

养老金“双轨制”改革进展

  中国的养老保险改革从1992年开始,实行的是“养老金双轨制”的退休制度,不同工作性质的退休人员实行不同的养老金制度: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实行由财政统一支付的退休养老金制度;而企业职工则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

  自1992年开始,双轨制导致的养老金差距越拉越大,近几年,因为调整幅度有很大差距,虽然国家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行了7连调,但7次连调的总和,尚不足机关事业单位一次调整的幅度,从而导致两者之间的差距反而扩大到了五六千元。现在,养老金不合理的差距仍然在继续扩大。

  2009年1月28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正式下发,人社部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如今,方案下发已四年有余,但事实上,五个试点省市几无进展。

  2012年3月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回答记者的提问。

  记者:现在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待遇差别较大,群众反映强烈,国家采取什么措施能够尽快解决退休人员双轨制的问题?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 退休待遇差的产生是因为我们现在退休制度不同所造成的。大家知道,我们国家在企业先行推开了社会保险制度,而且这一制度一直在完善并向前推进。但我们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的是与企业不同退休养老制度。这两个制度在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和调整办法等方面都是不同的,所以就产生了这种待遇差。

  对待遇差这个问题,我们作为社会保险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大家也知道,我们已经连续八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近几年每年的调整幅度都达到10%。在此基础上,我们注重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倾斜,使他们的待遇水平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又有所增加。

  从长远来说,要解决这个问题还是要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就这一问题去年通过的《社会保险法》已经做了原则的规定,我们现在也在积极地推进,现在已经在五省市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将来我们在总结试点的基础上要完善这一制度,到合适的时候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在这一基础上我们再推进机关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所以我想最根本的解决办法还是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对于这样的回答,公众显然并不满意,并认为,人社部以企业退休人员退休金八连涨为缓兵之计,继续拖延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进度,对于八连涨的总幅度却不如事业单位涨一次的幅度,却只字不提,对于五省市改革几无进展的情况,却只字不提。改革时间表,也遥遥无期。随着时间的推移,公众对于政府改革的信心,也开始慢慢的持怀疑态度,质疑与强烈要求废除双轨制的民众群体,也越来越大。政府准备用多长时间废除这样一个遗留的错误政策,考验政府的决心,也考验民众的耐心。或许,众多在祖国一线辛勤工作几十年的企业老同志,期望的是在有生之年,看到双轨制废除的曙光,看到自己对祖国建设所付出的贡献,没有被遗忘。

  2012年5月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明文规定十二五的要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这样一个公认的划分特殊利益群体的错误政策,已经持续了20年,对于这项改革的彻底性,以及改革的成效,无疑将会是国家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民众翘首以盼,历史也会铭记这一页。

亟待改革

  养老金“双轨制”,在2012年全国“两会”上引起代表委员们的关注和热议。来自青岛港的全国人大代表许振超举例说,目前,青岛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一般在4500元至6000元,甚至还要多。而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在连续涨了7年之后才达到目前的1500元到1800元。

  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与许振超的观点不谋而合,在他看来,“双轨制”造成了不公平。企业职工退休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职工的退休金多少取决于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职工的工资水平。而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金大多仍然由国家支付,计发办法也未改变,仍然保持着“旱涝保收”的局面,他认为,随着“养老金双轨制”的持续运行,所造成的社会不公以及对社会就业平衡和人才合理流动的影响逐渐显现。

  “几年来有关部门不断提出改革机关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但总是光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因此必须下决心破除养老保险待遇的双重标准,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海洋大学数学院教授刘新国说。[1]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也认为,晚改不如早改。他表示,双轨制这种待遇的差距,已经影响到了政府的公信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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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哲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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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养老金双轨制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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