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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于曹操手中的“名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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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加按语曰:“彧之死,操隐其诛。陈寿云忧卒,盖阙疑也。今不正言其饮药,恐后世为人上者,谓隐诛可得而行也。”也就是说,荀彧确实死于曹操的“隐诛”。但荀彧是曹操的重要谋臣,为曹操立下了汗马功劳,何以因小小嫌隙而致杀身?从曹操一生的行为来看,作为一个杰出的政治家,他不会因为一点点个人恩怨而致大局于不顾。他之杀荀,起因于不得不然的政治背景。也正是在这一点上,历史学家们对于荀彧毁誉不一。 由于荀彧确为曹氏江山立下了不世功勋,六朝时期已有不少人视之为曹氏帮凶,《魏志•荀彧传》裴松之注曰:“世之论者,多讥彧协规魏氏,以倾汉柞;君臣易位,实彧之由。虽晚节立异,无救运移;功既违义,识亦疚焉。”唐代的杜牧也对其所谓的“晚节”颇不以为然。这样的观点一直到近现代仍然有之。陈寿在《三国志》中将其列于荀攸贾诩同卷,视作魏臣,但在叙述其死后,特意加上“明年,太祖遂为魏公矣”这么一句,也当是别有深意的。陈寿的言下之意是,荀彧若不死曹操未必能进爵魏公——荀彧还是有“忠汉”之心的。当然,陈寿著书在晋代,视荀彧为魏臣,盖是尊重客观事实;荀彧对晋宣帝司马懿曾有拔举之恩,忠孝之义也是出身儒室的司马氏所认同的,所以陈寿最后这一句的隐意也是符合时代潮流的。这大概就是陈寿在处理“述”与“作”之矛盾时的一种手法吧。 范晔在《后汉书》中则将荀彧与孔融列于同卷,视之为汉臣,并且直接记载说:“操馈之食,发视,乃空器也,于是饮药而卒。”他不再为曹操避讳了。至于荀彧替曹操尽心尽力所立下的许多功劳,范氏认为:“方时运之屯遭,非雄才无以济其溺,功高势强,则皇器自移矣。此又时之不可并也。盖取其归正而已,亦杀身以成仁之义也。”(《后汉书•荀彧传论》)他的意思是说,荀彧之投曹氏,是因为在那个特殊的乱世当中,汉王室弱不禁风,无法救民于水火之中,这就需要一个有雄才大略的强者来维护社会秩序,因此,他只能选中曹操作为自己价值目标的实现者,其行为表面上固是忠于曹氏,而其内心实是为了“汉祚”,可谓用心良苦。这个观点被后来的不少历史学者所认同,如裴松之、司马光和赵翼等人。司马光在《资治通鉴》卷66中尤其充满感情地为其辩护说:“汉末大乱,群生涂炭,自非高世之才不能济也。然则荀彧舍魏武将谁事哉!齐桓之时,周室虽衰,未若建安之初也。建安之初,四海荡覆,尺土一民,皆非汉有。荀彧佐魏武而兴之,举贤用能,训卒厉兵,决机发策,征伐四克,遂能以弱为强,化乱为治,十分天下而有其八,其功岂在管仲之后乎!管仲不死子纠而荀彧死汉室,其仁复居管仲之先矣!”他以管仲为类比,大有孔子赞赏管仲的“加其仁,如其仁”之意,甚至还许其仁“居管仲之先”。这样崇高的评价,当是无以复加的了。 正因为荀彧为曹操立下了不世功勋,他又是汝颖名士集团的核心人物,一言一行俱有影响,而曹操要想在政治上有进一步的不轨之图,确实必须先要排除这个障碍。所以,荀彧虽然也是名士,甚至名头有过于孔融,但他却不是死于汉末以来名士文化之本身,而是死于曹操的政治需要。这也是曹操之为“*雄”的一面。 至于杨修之死,表面上似是由于曹操的多忌,实际主要是他卷入了太子之争,是曹植的羽翼。《魏志•陈思王植传》裴注引《典略》曰:“植后以骄纵见疏,而植故连缀修不止,修亦不敢自绝。至二十四年秋,公以修前后漏泄言教,交关诸侯,乃收杀之。修临死,谓故人日:‘我故自以为死之晚也。’其意以为坐曹植也。修死后百余日而太祖慕,太子立,遂有天下。”由此可见,曹操是在自己死之前为曹丕扫除即位的障碍,这是为了维持曹家天下的需要,以免出现袁氏兄弟的局面。杨修自己也看清形势,但又“不敢自绝”,故以为自己必然不免。所以杨修之死又是另一种政治统治的需要。
三 崔琰、娄圭之死——雄猜个性的牺牲品
陈寿《三国志》以魏为正统,为尊者讳,对曹操的评价是很高的,说他“不念旧恶”,但同时又不得不面对史实,说:“初,太祖性忌,有所不堪者,鲁国孔融、南阳许攸、娄圭,皆以恃旧不虞见诛。而琰最为世所痛惜,至今冤之。”(《魏志•崔琰传》)荀彧死后,“时人皆惜之”(《资治通鉴》卷66)。边让之死,使兖州士大夫“皆恐惧”,心不自安,以致引起一场叛乱。造成这样的后果,曹操的雄猜个性要付很大的责任。 崔琰性格刚直,《魏志•崔琰传》曰:“太祖破袁氏,领冀州牧,辟琰为别驾从事,谓琰曰:‘昨案户籍,可得二十万众,故为大州也。’ 琰对日:‘今天下分崩,九州幅裂,二袁兄弟亲寻干戈,冀方蒸庶暴骨原野。未闻王师仁声先路,存问风俗,救其涂炭,而较计甲兵,唯此为先,斯岂鄙州士女所望于明公哉!’太祖改容谢之。干时宾客皆伏失色。”或以为琰以此为自己埋下祸根。曹操用人之际,一时大度。从“宾客皆伏失色”来看,崔琰实际上经历了一次很大的风险。又日:“琰声姿高畅,眉目疏朗,须长四尺,甚有威中,朝士瞻望,而太祖亦敬惮焉。”一个令君主敬惮的人离死亡应该不远了。琰推荐的杨训在曹操为魏王时,“发表称赞功伐,褒述盛德”。当时人就讥笑琰举人不当。琰看过杨训的表章之后,写信给杨训说:“省表,事佳耳!时乎时乎,会当有变时。”“琰本意讥论者好谴呵而不寻情理也。”可实际上当时的确是“变时”,“性忌”的曹操于是以“‘耳’非佳语,‘会当有变时’意指不逊”的罪名下之狱。裴注又引《魏略》记载,谓琰在狱中“心似不平”而又“平安”不以为会死,曹操遂忿然欲杀,狱吏告诉崔琰,崔琰说:“我殊不宜,不知公意至此也!”崔琰心存侥幸,可实际上他的言论让曹操以为是讥刺自己,是阻止自己的权势的扩张。并且君主总希望罪臣表现出诚惶诚恐的样子才高兴,崔琰的态度严重激怒了曹操,所以非死不可。曹操《赐死崔琰令》曰:“琰虽见刑,而通宾客,门若市人,对宾客虬须直视,若有所瞑。”世人但知有“莫须有”,却不知还有一个“若有”。可见崔琰之死的主因是“太祖性忌”,曹操敬惮他的刚直、威重,最后又疑心他讥刺自己进位魏王这件事。崔琰跟随曹操多年,尚没有料到曹操疑忌如此之深,“不知公意至此也!”至于下狱后的态度问题,如果不是曹操的性忌、狐疑,其实是无关痛痒的,却以“若有”的罪名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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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哲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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