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资云“号曰无颛”。盖无颛后乃次无强也,则王之侯即无余之也。
注⑥索隐盖无颛之弟也。音其良反。
王无强时,越兴师北伐齐,西伐楚,与中国争强。当楚威王之时,越北伐齐,齐威王使人说越王曰:“越不伐楚,大不王,小不伯。图越之所为不伐楚者,为不得晋也。
韩﹑魏固不攻楚。韩之攻楚,覆其军,杀其将,则叶﹑阳翟危;①魏亦覆其军,杀其将,则陈﹑上蔡不安。②故二晋之事越也,③不至于覆军杀将,马汗之力不效。④所重于得晋者何也?”⑤越王曰:“所求于晋者,不至顿刃接兵,而况于攻城围邑乎?⑥愿魏以聚大梁之下,愿齐之试兵南阳⑦莒地,以聚常﹑郯之境,⑧则方城之外不南,⑨淮﹑泗之闲不东,商﹑于﹑析﹑郦﹑⑩宗胡之地,⑾夏路以左,⑿不足以备秦,江南﹑泗上不足以待越矣。⒀则齐﹑秦﹑韩﹑魏得志于楚也,是二晋不战分地,不耕而获之。不此之为,而顿刃于河山之闲以为齐秦用,所待者如此其失计,柰何其以此王也!”齐使者曰:“幸也越之不亡也!吾不贵其用智之如目,见豪毛而不见其睫也。今王知晋之失计,而不自知越之过,是目论也。⒁王所待于晋者,非有马汗之力也,又非可与合军连和也,将待之以分楚觽也。今楚觽已分,何待于晋?”越王曰:“柰何?”曰:“楚三大夫张九军,北围曲沃﹑于中,⒂以至无假之关者⒃三千七百里,⒄景翠之军北聚鲁﹑齐﹑南阳,分有大此者乎?[一八]且王之所求者,□晋楚也;晋楚不□,越兵不起,是知二五而不知十也。此时不攻楚,臣以是知越大不王,小不伯。复雠﹑庞﹑⒆长沙,[二0]楚之粟也;竟泽陵,楚之材也。越窥兵通无假之关,[二一]此四邑者不上贡事于郢矣。[二二]臣闻之,图王不王,其敝可以伯。然而不伯者,王道失也。故愿大王之转攻楚也。”
注①正义叶,式涉反,今许州叶县。阳翟,河南阳翟县也。二邑此时属韩,与楚犬牙交境,韩若伐楚,恐二邑为楚所危。
注②正义陈,今陈州也。上蔡,今豫州上蔡县也。二邑此时属魏,与楚犬牙交境,魏若伐楚,恐二国为楚所危也。
注③正义言韩﹑魏与楚邻,今令越合于二晋而伐楚。
注④集解徐广曰:“效犹见也。”
注⑤正义从“不至”已下此是齐使者重难越王。
注⑥正义顿刃,筑营垒也。接兵,战也。越王言韩魏之事越,犹不至顿刃接兵,而况更有攻城围邑,韩﹑魏始服乎?言畏秦﹑齐而故事越也。
注⑦索隐此南阳在齐之南界,莒之西。
注⑧索隐常,邑名,盖田文所封邑。郯,故郯国。二邑皆齐之南地。
注⑨正义方城山在许州叶县西南十八里。外谓许州﹑豫州等。言魏兵在大梁之下,楚方城之兵不得南伐越也。
注⑩索隐四邑并属南阳,楚之西南也。正义郦音掷。括地志云:“商洛县则古商国城也。荆州图副云‘邓州内乡县东七里于村,即于中地也’。”括地志又云:“邓州内乡县楚邑也。故郦县在邓州新城县西北三十里。”按:商﹑于﹑析﹑郦在商﹑邓二州界,县邑也。
注⑾集解徐广曰:“胡国,今之汝阴。”索隐宗胡,邑名。胡姓之宗,因以名邑。
杜预云“汝阴县北有故胡城”是。
注⑿集解徐广曰:“盖谓江夏之夏。”索隐徐氏以为江夏,非也。刘氏云“楚适诸夏,路出方城,人向北行,以西为左,故云夏路以左”,其意为得也。正义括地志云:“故长城在邓州内乡县东七十五里,南入穰县,北连翼望山,无土之处累石为固。楚襄王控霸南土,争强中国,多筑列城于北方,以适华夏,号为方城。”按:此说刘氏为得,云邑徒觽少,不足备秦峣﹑武二关之道也。
注⒀正义江南,洪﹑饶等州,春秋时为楚东境也。泗上,徐州,春秋时楚北境也。
二境并与越邻,言不足当伐越。
注⒁索隐言越王知晋之失,不自觉越之过,犹人眼能见豪毛而自不见其睫,故谓之“目论”也。
注⒂集解徐广曰:“一作‘北面曲沃’。”正义括地志云:“曲沃故城在陕县西三十二里。于中在邓州内乡县东七里。”尔时曲沃属魏,于中属秦,二地相近,故楚围之。
注⒃集解徐广曰:“无,一作‘西’。”
注⒄正义按:无假之关当在江南长沙之西北也。言从曲沃﹑于中西至汉中﹑巴﹑巫﹑黔中千余里,皆备**也。
注⒅正义鲁,兖州也。齐,密州莒县邑南至泗上也。南阳,邓州也,时属韩也。言楚又备此三国也,分散有大此者乎?
注⒆集解徐广曰:“一作‘宠’。”
注[二0]索隐刘氏云“复者发语之声”,非也。言发语声者,文势然也,则是脱“况”字耳。雠当作“儏”,儏,邑名,字讹耳。则儏﹑庞﹑长沙是三邑也。下云“竟泽陵”,当为“竟陵泽”。言竟陵之山泽出材木,故楚有七泽,盖其一也。合上文为四邑也。正义复,扶富反。
注[二一]集解徐广曰:“无,一作‘西’。”
注[二二]正义言今越北欲□晋楚,南复雠敌楚之四邑,庞﹑长沙﹑竟陵泽也。
庞﹑长沙出粟之地,竟陵泽出材木之地,此邑近长沙潭﹑衡之境,越若窥兵西通无假之关,则四邑不得北上贡于楚之郢都矣。战国时永﹑郴﹑衡﹑潭﹑岳﹑鄂﹑江﹑洪﹑饶并是东南境,属楚也。袁﹑吉﹑虔﹑抚﹑歙﹑宣并越西境,属越也。
于是越遂释齐而伐楚。楚威王兴兵而伐之,大败越,杀王无强,尽取故吴地至浙江,北破齐于徐州。①而越以此散,诸族子争立,或为王,或为君,滨于江南海上,②服朝于楚。
注①集解徐广曰:“周显王之四十六年。”索隐按:纪年□子无颛薨后十年,楚伐徐州,无楚败越杀无强之语,是无强为无颛之后,纪年不得录也。
注②正义今台州临海县是也。
后七世,至闽君摇,佐诸侯平秦。汉高帝复以摇为越王,以奉越后。东越,闽君,皆其后也。
范蠡①事越王句践,既苦身暞力,与句践深谋二十余年,竟灭吴,报会稽之耻,北
渡兵于淮以临齐、晋,号令中国,以尊周室,句践以霸,而范蠡称上将军。还反国,范蠡以为大名之下,难以久居,且句践为人可与同患,难与处安,为书辞句践曰:“臣闻主忧臣劳,主辱臣死。昔者君王辱于会稽,所以不死,为此事也。
今既以雪耻,臣请从会稽之诛。”句践曰:“孤将与子分国而有之。不然,将加诛于子。”范蠡曰:“君行令,臣行意。”乃装其轻宝珠玉,自与其私徒属乘舟浮海以行,终不反。于是句践表会稽山以为范蠡奉邑。②
注①集解太史公素王妙论曰:“蠡本南阳人。”列仙传云:“蠡,徐人。”正义吴越春秋云:“蠡字少伯,乃楚宛三户人也。”越绝云:“在越为范蠡,在齐为鸱夷子皮,在陶为朱公。”又云:“居楚曰范伯。谓大夫种曰:‘三王则三皇之苗裔也,五伯乃五帝之末世也。天运历纪,千岁一至,黄帝之元,执辰破巳,霸王之气,见于地户。伍子胥以是挟弓矢干吴王。’于是要大夫种入吴。此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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