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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11月20日,"两案"
十名主犯受审。 | “文革”后,伍修权受命担任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审判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和特别法庭副庭长、
第二审判庭审判长。时任林彪反革命集团案审理办公室副主任的图们将军当时就在伍修权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近日,他撰文回忆了当年伍修权全程参与审判“两案”的过程。
一言击中“两案”要害
1980年6月,“两案”审判准备工作全面展开,伍修权也正式进驻到当时的林彪案审判办公室的集中办公地——西直门总政招待所。
在工作中,大家都有一个感觉,这个案件很特殊,到底属于一个什么样的案子,用什么样的办法来审判,还不十分明朗。伍修权就同大家一起讨论,他说: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罪行,是与“文革”中党中央领导的错误相联系的,与党中央主要领导人的错误相联系,这是同你们过去所办的案件最大的不同点。经他这么一点拨,案件特点就显露出来了。接着,他同我们一道向中央建议对此案要解放思想。后来,全国人大五届十六次常委会批准成立特别检察厅、特别法庭,一切都突破常规,这才形成了一次解放思想的大审判。
当时,我在起草起诉书中,总觉得罪行和错误难以区分。中央主张只审罪行,不审错误,这给草拟起诉书带来更高的要求。伍修权听取反映后,他一言击中要害,首先要认清这两个集团是在“文革”中犯的罪。关键要看到他们制造动乱、利用动乱、乱中夺权。后来,他还同彭真进行了研究。彭真具体明确了“抓两头的麻杆”,一方面抓住两案主犯在上报毛主席、党中央之前搞的鬼计,另一方面抓住毛主席、党中央指示决定后他们搞的阴谋。这样一来,问题就好解决了。我们删去了起诉书中涉及到与毛主席、党中央错误有关的13件大事,只抓住两个反革命集团阴谋制造刘少奇冤假错案等一系列事实。
要从战略上蔑视敌人
1980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一项特别决定,宣布成立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特别法庭和特别检察厅。伍修权被任命为特别法庭副庭长、二庭审判长。
那一阵,他的确感到重任在肩,我们到他那里汇报工作时,总是见他在研究法律。据他讲:开庭时不能看本子,只能说根据某法的某条某款,某人犯有什么罪。所以,他对与案件有关的法律,都做到了熟记。另据我们知道,他那一阵还看了历史上的大量庭审资料,借此增加一些感性认识。在正式开庭前,他还到秦城监狱通过特殊的办法,观看了罪犯的表现。他在张春桥不知道的情况下,看了张春桥接受起诉书的场景。开始,张拒不接受起诉书,但在工作人员离开后,张又偷偷翻看。他回来讲了这些情况,并一针见血地指出,罪犯是空虚的,我们要从战略上蔑视敌人,在战术上重视他们。这番话对稳定大家的思想起了很大作用。
庭审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后,几乎全世界都在注目这次审判。记得我们二庭开庭不久,一庭也开庭了。由于一庭庭审调查的突破口没选好,国际舆论对王洪文“长沙告状”的问题有所反映,认为不是罪行,并作了这是“政治审判”和“政治报复”的评述。伍修权从审判指导委员会开会回来,马上向我们传达了这一情况,提醒大家注意,并同大家反复研究了下一步审判事宜,为庭审工作的健康进行提供了根本保证。
在审判工作期间,我在第二审判庭,接受他对二庭的指导比较多。有一个深刻印象是他善于组织,并抓住事物的本质和案犯特点确定重点。他认为在林彪集团主犯中,黄永胜是个首要人物,他的罪行特点是同林彪、叶群关系密切,要抓住要害来突破。他同叶群电话有录音证据,伍修权就让我们从这里突入进去。吴法宪罪行特点是把党交给他在空军的权力交给林立果,让其利用空军为他们武装政变的阴谋服务。李作鹏罪行的要害在于“九一三事件”中私自放跑林彪的座机。在审判中,伍修权指导法庭对这一罪行进行周密调查,最后用铁的事实确定了李作鹏的罪责。
杀声一片为何还判“死缓”
在开庭前夕,伍修权主张搞一个模拟法庭先试一试。那天,他参加了我们二庭的模拟法庭。当时,“法庭”组织受审的假犯人充当真罪犯的口气,尽量为其罪行作狡辩,再由审判者依法据理予以驳斥。
记得有一次充当吴法宪的假犯人突然提出一个问题,说他与军事法庭副庭长黄玉昆过去在空军共过事,两人曾经有过矛盾,这次黄可能利用审判进行报复,因此黄玉昆应该回避。这个意外的问题使大家措手不及,一时无法回答。记得在场的伍修权说,这次审判人选,是人大常委会慎重任命的,每个人都代表党和人民来对危害国家的反革命罪犯进行审判,根本没有什么个人报复问题。同时,他又指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祸及整个民族,当时绝大多数人都是受害者,所有受害人都要回避,审判就无从谈起。他这依法据理的回答,驳回了假犯人的问题,打破了僵局,也为后来每个罪犯都可能提到的类似问题提供了答案。
在对“两案”主犯量刑时,曾遇到一个难解的问题。当时,鉴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的罪行,全国到处都是一片杀声,希望对江青等人处以极刑。全体审判人员合议时,大家也同样认为江青、张春桥等人死有余辜。但此事经过中央和审判指导委员会的反复考虑,认为这样不行,一是要考虑国际国内影响,二是设想后人将会怎么看,不能凭义愤情绪来定。还有一个问题,古人讲“乱世用重典”,而当时拨乱反正不断深入,全国已比较安定,从政治意义上考虑,也不是非杀不可。这样,审判指导委员会报中央政治局讨论,大多数同志同意判处“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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