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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华事发后,官方通报称其“生活腐化堕落,包养情妇并滥用职权为其情妇承揽工程谋取巨额非法利益”。此次开庭中,以上事实被详细披露。
刘志华的情妇名为王建瑞,现年48岁,曾是北京一国企的工程师,后自己注册建筑工程公司并任法定代表人,曾揽得国家网球中心、曲棍球场及射箭赛场等奥运工程。刘志华曾任北京市2008工程建设指挥部总指挥,负责奥运场馆及北京市奥运期间数百亿美元的基础建设项目。
起诉书显示,2000年11月至2006年初,刘志华伙同王建瑞分两次向北京中融物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回铁勇索要别克轿车一辆(价值40.9万元),现金400万元,另三次收受回铁勇给予的6000美元和2000欧元。其中400万元现金被全部用于投资入股王建瑞的公司。
起诉书显示,2002年9月至2004年11月,刘志华与王建瑞为方便姘居,多次伙同向北京市天创房地产公司总经理王少武索要住房。为此,2004年11月,王少武将位于复兴门北大街11号楼808室的住房送给王建瑞。该房屋鉴定价值52.1万元。
此外,2005年9月至2006年4月,为解决空军某部老干部住房用地问题,刘志华先后两次收受该单位工作人员李建平给予的钻石手镯和钻石坠各一件,并送给了王建瑞。经鉴定,两件受贿物分别价值6万元和7万元。 刘志华案的整个审理,简单短促。“刘志华的答辩非常清晰。”一位旁听者透露说。
据悉,控辩双方的焦点在于刘志华与其情妇收受北京中融公司的别克轿车与400万元注册资本。辩方观点认为,该辆别克轿车产权仍在北京中融公司,王建瑞仅拥有使用权;其次,400万元注册资本亦未归至刘志华个人名下。
在最后的陈述中,刘志华曾三次落泪。他回忆自己从一个煤矿工人起步,一路升至分管北京城建大权的副部级官员。他承认了自己大部分的受贿细节,并认为自己随着职务的升迁,在意志等方面发生了变化。
庭审结束后,刘志华被获准与前来旁听庭审的妻子、儿子进行了短暂交流。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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