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斯列传第二十七
|
不 道之君,何可为计哉!昔者桀杀关龙逢,纣杀王子比干,吴王夫差杀伍子胥。此 三臣者,岂不忠哉,然而不免於死,身死而所忠者非也。今吾智不及三子,而二 世之无道过於桀、纣、夫差,吾以忠死,宜矣。且二世之治岂不乱哉!日者夷其 兄弟而自立也,杀忠臣而贵贱人,作为阿房之宫,赋敛天下。吾非不谏也,而不 吾听也。凡古圣王,饮食有节,车器有数,宫室有度,出令造事,加费而无益於 民利者禁,故能长久治安。今行逆於昆弟,不顾其咎;侵杀忠臣,不思其殃;大 为宫室,厚赋天下,不爱其费:三者已行,天下不听。今反者已有天下之半矣, 而心尚未寤也,而以赵高为佐,吾必见寇至咸阳,麋鹿游於朝也。” 於是二世乃使高案丞相狱,治罪,责斯与子由谋反状,皆收捕宗族宾客。赵 高治斯,榜掠千馀,不胜痛,自诬服。斯所以不死者,自负其辩,有功,实无反 心,幸得上书自陈,幸二世之寤而赦之。李斯乃从狱中上书曰:“臣为丞相治民, 三十馀年矣。逮秦地之陕隘。先王之时秦地不过千里,兵数十万。臣尽薄材,谨 奉法令,阴行谋臣,资之金玉,使游说诸侯,阴脩甲兵,饰政教,官斗士,尊功 臣,盛其爵禄,故终以胁韩弱魏,破燕、赵,夷齐、楚,卒兼六国,虏其王,立 秦为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广,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见秦之彊。罪二矣。 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罪三矣。立社稷,脩宗庙,以明主之贤。罪四矣。 更剋画,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罪五矣。治驰道,兴游观, 以见主之得意。罪六矣。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 忘。罪七矣。若斯之为臣者,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尽其能力,乃得至今,愿陛 下察之!”书上,赵高使吏弃去不奏,曰:“囚安得上书!” 赵高使其客十馀辈诈为御史、谒者、侍中,更往覆讯斯。斯更以其实对,辄 使人复榜之。后二世使人验斯,斯以为如前,终不敢更言,辞服。奏当上,二世 喜曰:“微赵君,几为丞相所卖。”及二世所使案三川之守至,则项梁已击杀之。 使者来,会丞相下吏,赵高皆妄为反辞。 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 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 而夷三族。 李斯已死,二世拜赵高为中丞相,事无大小辄决於高。高自知权重,乃献鹿, 谓之马。二世问左右:“此乃鹿也?”左右皆曰“马也”。二世惊,自以为惑, 乃召太卜,令卦之,太卜曰:“陛下春秋郊祀,奉宗庙鬼神,斋戒不明,故至于 此。可依盛德而明斋戒。”於是乃入上林斋戒。日游弋猎,有行人入上林中,二 世自射杀之。赵高教其女婿咸阳令阎乐劾不知何人贼杀人移上林。高乃谏二世曰: “天子无故贼杀不辜人,此上帝之禁也,鬼神不享,天且降殃,当远避宫以禳之。” 二世乃出居望夷之宫。 留三日,赵高诈诏卫士,令士皆素服持兵内乡,入告二世曰:“山东群盗兵 大至!”二世上观而见之,恐惧,高既因劫令自杀。引玺而佩之,左右百官莫从; 上殿,殿欲坏者三。高自知天弗与,群臣弗许,乃召始皇弟,授之玺。 子婴既位,患之,乃称疾不听事,与宦者韩谈及其子谋杀高。高上谒,请病, 因召入,令韩谈刺杀之,夷其三族。 子婴立三月,沛公兵从武关入,至咸阳,群臣百官皆畔,不適。子婴与妻子 自系其颈以组,降轵道旁。沛公因以属吏。项王至而斩之。遂以亡天下。 太史公曰:李斯以闾阎历诸侯,入事秦,因以瑕衅,以辅始皇,卒成帝业, 斯为三公,可谓尊用矣。斯知六蓺之归,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持爵禄之重, 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废適立庶。诸侯已畔,斯乃欲谏争,不亦末乎! 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与俗议之异。不然,斯之功且与周、召列 矣。
上一页 [1] [2] [3] [4]
|
来源:中国哲士网
世界人物库,古今中外人物资料 李斯简介,介绍,生平事迹 图片照片
有关作品李斯列传第二十七详细资料
|
上一篇文章: 李斯奇计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