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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藏汉陶幽室中的贾平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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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的追求,于字里行间清晰易见。他不单只在乎自我领略,亦愿把这审美路径向读者介绍及实践。
贾平凹在他最新的长篇小说《高老庄》后记里,夫子自道地说:我是失却了一部分我最初的读者,他们的离去令我难过而又高兴。”这是实话,也是明摆着的事实;老贾又说,“我得改造我的读者,征服他们而吸引他们。”这也许仍将是事实,然对于我而言,我却更愿相信:强弩之末的贾平凹已无法通过征服来吸引我了,虽然我仍将是他的读者。但这在某种程度上其实是在看一位曾被认为是最具有天赋、最有特色的大作家如何一步步地走火入魔——这也许是一桩如同英雄末路、美人迟暮般的残忍快事。
“子路决定了回高老庄,高老庄北五里的稷甲岭发生了崖崩”。将一个人的主观意识和一次自然界的突变整合到一起,这便是《高老庄》开篇第一句,读起来还真有点横空出世的感觉,很容易让人想起马尔克斯和博尔赫斯什么的。高老庄这个古怪的村庄是省城大学教授高子路的故乡,他此次携再婚之妻西夏回故乡的目的是为父亲做三周年的祭奠。在高老庄,他们将与子路那个离婚未离家的前妻菊娃、地板厂厂长王文龙、残疾却有异赋的儿子石头,以及子路小时的同学蔡老黑、苏红和无数令西夏遐想的碑文相遇。生老病死,吃喝拉撒、神神鬼鬼、饮食男女,最后归结为一场变迁时代里的乡村混战。看上去倒也煞是热闹,但前松后紧的结构,游离不明的暗示与隐喻,人物性格上的矫揉造作,过分纠缠于一些下作举动的津津乐道,都使得这些热闹在很大程度上只让人感到了沉闷和压抑。
作为象征意义上的高老庄,是子路生长于斯的故乡,那里的人据说都是最纯正的汉人,却长得十分矮小粗鄙,一代不如一代。因而子路为了“更换人种”,为了一种迥然的生活,早年有幸离开了高老庄,并成为堂堂大学教授;但当他多年后再次回到这一偏远的小镇时,旧的文化、旧的环境和旧的人群却使他一下子又倒退到了从前,恢复了种种毛病,如保守、自私、下作、窝里斗、虚伪等等。从这一层面上讲,老高庄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旧的文化的衰败的人种和退化”(贾平凹语)。这样的立意自然有着与作者水平相当的深刻反思意识。然而反映到小说的具体撰写中,我们却更多地看到了混沌、絮乱、矫情和牵强附会。比如小说中曾多次出现的飞碟、神秘的白云湫、未卜先知的残疾儿石头、一块据说是死者馈赠的发卡,作者显然想赋予他们和它们某种象征和寓言,但缠七杂八的琐事描述和牵强的象征本身都是如此力不从心,犹如一个竭力想加快速度却不慎走火入魔的练功者,他的胡言乱语不但让我们领悟不到真正的练功心法,反而会导致我们和他一起走火入魔。(同时,这些魔幻主义色彩的物什,很容易让我们想起了《废都》中那头哲学家般的画蛇添足的牛——败笔是也!) 而小说结尾处,当城里人西夏毅然要留在高老庄,而乡下人子路只得独自回城时,我只读出了两个苍蝇般的文字:矫情!
无可否认,贾平凹一直是当代中国文学的一个异数。《高老庄》的语言依然让人读起来有行云流水之势,保持了他惯有风格。但令人伤怀者仍是平凹在《后记》和他与孙见喜的谈话中多次表示,“我的努力是要走出这人工的编排,即使是聪明绝顶的作家,他笔下的故事无论多么美妙,也不及上天安排的真实人间那么大和谐大有序,这是历史的大壮大美。我总想偷偷接近这个境界。”追求自然是对的,可就《高老庄》来看,贾平凹依然徘徊于《废都》、《白夜》和《土门》等作品的阴影中,他还远没有跳出走火入魔的太虚幻境 ,用孙见喜和他开玩笑的一句陕西话来说,那是“前头死顽缠,后边鬼吹火。上一页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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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哲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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