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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许多可歌可泣、英勇悲壮的英雄业绩,在人民军队的史册上有着光荣的篇章。 季、黄在苏区被害,是王明路线“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牺牲品 查阅《红色中华》(1932年9月6日第9—10版)《临时最高法庭判决书第五号》和《国家保卫局控诉书》关于对季、黄动摇、叛变的指控,有以下几点:1932年3月间主持召开九堡图变会议;亲自或派人与冯、蒋代表接洽叛变事宜;在汀州、汕头、漳州、厦门等地设立联络机关;勾结粤、闽陈济棠、张贞计划叛变;利用劳动社会党作图变工具,用消极怠工和图谋叛变对抗对旧军队的改造;化名联络、窃取空白路条,以便图谋叛变活动。依据上述“反革命事实”,认定季、黄是主谋,临时最高法庭判决其死刑,并报请苏维埃法庭中央执行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在《红色中华》同一版还登有毛泽东主席署名的《苏维埃法庭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批准临时最高法庭对季黄反革命案件判决书的决议案》,决定将季黄由死刑改判为监禁十年。其决议案批文说:“根据季黄等的反革命事实,应处以死刑,但季黄等均是参加宁都暴动者,对革命不无相当功绩。因此中央执行委员会承认季黄二人虽是此案的主谋者,但曾为宁都暴动的领导者之一,应减刑免死。”可见,当时毛泽东就不同意杀季黄。因为毛泽东一贯主张参加革命自愿,来者欢迎,去者欢送。假如季黄真的要回北方冯玉祥部下,在当时看来对红军固然是一件坏事,但后来的历史证明:冯玉祥于1933年在察哈尔还曾经和共产党一度合作,建立了抗日同盟军。这对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不能不说是一件好事。 红军退出中央苏区时,季黄在瑞金仍遭杀害,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为季黄平反昭雪,恢复了名誉。 肖劲光在纪念宁都起义和红五军团诞生五十周年《发扬宁都起义的爱国主义精神》一文中回忆说:“毛泽东同志告诉我,……宁都起义参加革命是他们自愿来的,我们应该表示欢迎,如果他们愿意回去,我们表示欢送。只能通过教育争取的办法,不能用割韭菜头的办法。” 徐国珍回忆说:“总指挥季振同和十五军军长黄中岳,早在1932年,在王明‘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所谓‘肃反’运动中,抓住他们一些没有构成事实的问题,轻率地错杀了。” 姬鹏飞、黄镇、王幼平、李达、孙毅、苏进等于1981年写的《纪念宁都起义五十周年》的文章中提到:“由于王明‘左’倾机会主义路线的影响,季振同同志和黄中岳同志都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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