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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遇刺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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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命令他呆的地方。《展望》杂志发表了头两篇文章,许诺将刊登第三篇文章。预告宣布,正是在第三篇文章中,作者将谈到马丁·路德·金如何在4月4日被害。美国人民焦急地等待这具有结论性的第三篇文章的发表。突然,新的意外出现了。在刊登第三篇文章的《展望》出版前几天,报纸刊出消息,说文章不再发表。这是谁的决定?作者?编辑?杂志老板?不得而知。应该说,决定不刊登已发出了预告、千百万读者翘首以待的文章,这在美国新闻是空前绝后、引人注目的怪事。前两篇文章已经深深地吸引了读者,杂志的印数几乎增加到了100万份。第三篇文章看来还不知会使印数增加多少。对经济状况不那么景气的《展望》杂志来说,这种名利双收的机会实在是千载难逢的良机。然而,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文章却不再发表了。记者们迫切地去找作者威廉·休伊,以尽快地弄清连载文章夭折的真相。休伊长时间不愿接见记者,拒绝回答记者的问题。终于,经过“千呼万唤始出来”,而他所作的回答却令人惊诧万分。“我得出了雷是单独作案的结论。”休伊说。“可是,对不起,您不是曾经十分令人信服地证实过相反的结论吗?”“是的,证实过,但后来改变了看法。”“您获得了补充材料?雷放弃了自己的看法?”“都不是,纯粹是我改变了看法。”“为什么?”“我哪儿都找不到神秘的劳尔。我没有找到他,也没有见到他所接触的人。雷也说不出一个认识劳尔的人,我得出结论:劳尔是编造的。所以,我自己拒绝发表第三篇文章。”休伊的回答不能不使人困惑不解。他花了几个月认真核实过各种材料。在发表第一篇文章后没有改变观点,在第二篇文章后也没有改变观点,但在关键性的第三篇文章发表前夕,这短暂的间隔中却来了180度大转弯,全盘否定了自己的观点。可是,在这段短暂的时间内,他没有去过任何地方,不可能收到任何意外的补充材料。况且,他也没有引用过这类材料。是谁迫使休伊相信了与他本人不久前的见解背道而驰、截然相反的说法?是谁要推翻密谋作案的结论?是谁要定下单独作案的论调?一系列困惑莫解的疑问堆积在人们心头。尽管休伊的第三篇文章没有发表,但由于曾到了编辑部,看过的人少说也有十几人。所以,有关这篇文章内容的消息仍然不胫而走。按雷本人所述,他的确在洛兰旅馆对面的布鲁尔太太出租公寓租了一个房间,然后,劳尔来到这个房间,而雷则按他的命令下了楼。枪响片刻之后,劳尔匆匆奔到“野马”车前,途中把装有步枪的口袋扔在人行道上。他钻进汽车,躺在后座前的地板上,连头带身子用垫子盖住。雷驾驶“野马”向市区北部疾驶。过了一会儿,当他在红绿灯前停车时,劳尔打开车门,下了车,就不见了。雷驾车来到亚特兰大市,从那儿搭飞机逃到加拿大,接着又用劳尔事先提供的证件取得护照飞往伦敦。然后,劳尔应该来找他,付给他应得的钱──1.2万美元。这就是雷所说的经历,而且完全可能已得到休伊的证实。虽然,休伊的第三篇文章没有发表,但休伊在第二篇文章末尾已得出了结论:马丁·路德·金的被害出于密谋,雷不是单独作案。然而,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密谋?除了劳尔和雷,还有哪些人参与了密谋?劳尔的幕后策划者是谁?人们疑窦重重。能够和应该回答这些问题的只有侦查工作。人们等待着公开审判。 公开审判 开庭日期定在1968年11月12日。在孟菲斯,开庭的一切准备工作都已经就绪。100名警察被挑来担任警戒。进入法院4层大楼的每个人首先必须出示证件,然后填写专门的调查表。此后,还要给每一个人照相并取下10个手指的指纹。另外,为了记录下他们的走路姿势和面部表情,还要用摄像机给他们摄像。接着,是搜查全身。警察用双手翻寻钱夹,旋下笔套,并且命令来者脱下鞋子后,拉出鞋垫,敲击鞋后跟。只有在做完所有这些事后,才获准合乎要求者进入不大的审判厅。在审判厅内,除了便衣,还安放了多台旋转摄像机,镜头对准人们,记录下在场者的每个动作。每天的搜身和一整套检查措施将对所有进入者施行,连法官也不例外。可见,防卫措施是天衣无缝的。但使新闻界大为扫兴的是,审判厅内留给他们的位置十分有限。就连《华盛顿邮报》、《纽约邮报》等大报的记者也被拒之门外。审判预计至少6周。突然,在正式开庭前夜──1968年11月11日,詹姆斯·厄尔·雷宣布,他决定更换辩护律师。审判不得不延期了。孟菲斯司法当局的新闻界解释说,这个决定是由雷本人作出的,没有任何人向他施加任何压力。但是,人们仍然感到难以理解。要知道,从雷聘请的律师阿图·海因斯着手工作时算起,几乎已过去了半年。名律师的酬劳决不是上千美元所能打发的。诚然,由于《展望》杂志上的文章,他从休伊那儿得到了4.7万美元,但这笔钱在扣除所得税、付海因斯1.5万美元酬金后,显然不够支付第二位律师的酬金,何况新律师是更著名的珀西·福尔曼。再者,福尔曼律师还得从头开始工作,熟悉侦查材料,进行核查,并从中得出自己的结论,这不是一天或两天就轻而易举完成的。雷难道不希望真相早日揭开?自己早日洗雪不白之冤?他放弃像海因斯这样经验丰富的律师原因何在?人们不得而知。时光在不知不觉之中流逝……经过多次延期开庭,终于,再次确立了开庭的最后日期──1969年3月10日。可是,突然,又发生了不可思议和乍看之时难于置信的新情况。 3月9日,开庭的前夜,孟菲斯司法当局宣布,公诉方和辩护方已达成协议:雷承认自己有罪,作为交换,他将不坐电椅,而是坐99年牢。常规的审判将不再进行。不再由证人出庭作证,也不再搞交互讯问。将只是由公诉人发一次言,援引被告在马丁·路德·金被害案有罪的主要证据;再由辩护律师发一次言,表示赞成公诉人的论据,最后就宣布被告承认自己有罪。仅此而已。审判于3月10日开始,当天就结束了。公诉人当着陪审团的面作了简短发言。他说,詹姆斯·厄尔·雷无疑有罪,就像他无疑是单独作案,无疑不存在任何密谋一样。不利于被告的罪证已足以使他上电椅,但由于被告采取了明智的行动,承认自己有罪,所以公诉方面同意以99年徒刑代替电椅。辩护人在答辩时先对公诉人恭维了几句,接着,一面并不试图替被告辩护,一面竭力要人们相信,雷是单独作案。法官赞扬了公诉人,赞扬了辩护人,接着说,既然被告明智地承认自己有罪,使法庭免于纠缠许多事务,那么此案就不必审理了,一切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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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哲士网
作者:马丁·路… 作品 马丁·路德·金,我有一个梦想 资料原文赏析 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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