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司法系统分为三级。最基层为地方法院,全国共有350个左右;中层为上诉法院,分设于阿各省;最高层为最高法院,设在首都喀布尔。2006年7月,卡尔扎伊任命新的最高法院成员,阿卜杜勒·萨拉姆·哈扎米(Abdul Salam Hazami)为首席大法官。
根据《波恩协议》,国际社会大力协助阿建立军警部队。2002年,阿政府在美国帮助下开始筹建阿国民军(ANA),目标是到2009年建立一支7万人的国民军,最终独立负责阿国家安全。阿国民军现有3万人,在喀布尔、赫拉特、加德兹、马扎里沙里夫和坎大哈设立五大军团。德国牵头阿警察重建,阿国民警察已达6.2万名,部署至阿全国各省,对维护治安发挥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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