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 |
|
1992年8月25日颁布的宪法规定:佛得角实行温和议会制。佛得角是一个民主法制的主权国家,确认人权的不可侵犯和不可割让。承认并尊重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现多元民主。 |
| [经济] |
|
农业国,工业基础薄弱。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改革经济体制,调整经济结构,实行自由化市场经济,经济得以缓慢发展。1998年以来,政府实行开放引资政策,迄今已完成30余家国有企业的私有化。首家证券交易所于1999年3月开业。独立党重新执政后,继续实行经济自由化政策,推行企业及税收管理体制改革,强调建立货币稳定政策,创造条件吸引外资。2002年2月,佛政府提出以发展私营经济为核心的2002~2005年国家发展战略,重点发展旅游业、农业、教育、卫生事业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目标是维持国家预算平衡、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树立良好国际形象、恢复并加强国际合作。2005年,佛政府继续改善投资环境,努力吸引外资,同时重新启动股票市场,批准成立典当银行,允许在佛全境开办博彩业,经济增速较往年加快。2005年1月1日起,佛进入从最不发达国家行列毕业的3年过渡期,将于2008年1月正式进入中等发达国家行列。但由于资源匮乏、对外依赖较大等痼疾,佛经济发展依然面临一定困难。 |
| [人民生活] |
|
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05年度人类发展报告》统计,佛得角“人类发展指数”在177个国家中排名第105位。企业工人平均月工资20康托,最低10康托;一般技术人员35康托,高级管理人员50-90康托。年人均消费肉13公斤、禽1.4公斤、鱼14公斤。2004年,平均每百人拥有29.5部电话,13.9部移动电话;有电视2000台,2.5万居民使用因特网。2004年,76%的家庭用上洁净水。有中心医院2所(共351个床位),地区医院3所,卫生中心14个,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站35个,卫生所22个,基层卫生室60个;医生102名,护士192名,平均每3349人有1名医生。人均寿命70.4岁。2003年婴儿死亡率为26‰。根据佛统计局报告,2004年佛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37%,赤贫人口占总人口的19.7%。截至2004年底,佛全国确诊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携带者共1486人,426人死于艾滋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