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灾祸不生,所求不匮。
少昊氏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扰,不可放物,祸菑荐至,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
其后三苗服九黎之德,故二官咸废所职,而闰余乖次,孟陬殄灭,摄提无纪,历数失序。尧复遂重黎之后,不忘旧者,使复典之,而立羲和之官。明时正度,则阴阳调,风雨节,茂气至,民无夭疫。年耆禅舜,申戒文祖,云“天之历数在尔躬”。舜亦以命禹。由是观之,王者所重也。
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盖三王之正若循环,穷则反本。天下有道,则不失纪序;无道,则正朔不行于诸侯。幽﹑厉之后,周室微,陪臣执政,史不记时,君不告朔,故畴人子弟分散,或在诸夏,或在夷狄,是以其禨祥废而不统。
文中,“南正重”与“火正黎”或疑当作“南正重”与“北正黎”,或作“木正重”与“火正黎”,方为整齐对应。司马贞《索隐》按:“左传重为句芒,木正;黎为祝融,火正。此言‘南’者,刘氏以为‘南’字误,非也。盖重黎二人元是木火之官,兼司天地职,而天是阳,南是阳位,故木亦是阳,所以木正为南正也;而火是地正,亦称北正者,火数二,二地数,地阴,主北方,故火正亦称北正:为此故也。臣瓒以为古文‘火’字似‘北’,未为深得也。”
《史记》中的相关记载,还有《楚世家》论楚为祝融之后裔一段[⑩],以及《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论司马氏为重黎后裔一段[11],而自《历书》之后,《汉书》以下各史往往相效撰《律历志》,而徐幹《中论》亦有《历数》一篇,反映出古人对于历法的普遍关注。
《汉书·律历志》说:
历数之起上矣。传述颛顼命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司地,其后三苗乱德,二官咸废,而闰余乖次,孟陬殄灭,摄提失方。尧复育重、黎之后,使纂其业,故《书》曰:“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岁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允厘百官,众功皆美。”其后以授舜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舜亦以命禹。”至周武王访箕子,箕子言大法九章,而五纪明历法。故自殷、周,皆创业改制,咸正历纪,服色从之,顺其时气,以应天道。三代既没,五伯之末,史官丧纪,畴人子弟分散,或在夷狄,故其所记,有《黄帝》、《颛顼》、《夏》、《殷》、《周》及《鲁历》。
徐幹《中论·历数》内容与诸史略同不具述。[12]
综观以上记载,除《国语》、《左传》、《山海经》等书性质遽难判断之外,文献中所反映出的“绝地天通”史事,分属于三个方面的叙述:一为训刑,如《尚书·吕刑》即是;一为尚贤,如《墨子·尚贤》即是;一为律历,如《史记·历书》、《汉书·律历志》、《中论·历数》即是。实际上“训刑”与“尚贤”正是一事的两个方面,对有苗乱德的惩罚,配合着对重黎、羲和、伯夷、禹、稷守德的颂扬。而对历法的总结,其前提仍离不开“天官”的设置。古人所谓文明,尤指设官分职而言,而所谓不德、失德、乱德,即工官失其职守。所以训刑、尚贤、律历三个方面的叙述,均总归于官制。三代四代尚礼,礼制实即官制,《礼记》有《王制》,《荀子·王制》有“序官”,《周礼》又称《周官》,孙诒让序《周礼正义》称“《虞书》羲和四子为六官之权舆”[13]。而从文化上考察,官制、礼制即刘歆所论王官之学。[14]
二 古代学者对于“绝地天通”一语的注解
古代学者对“绝地天通”一语的注解,首推西汉孔安国传。
孔颖达《尚书·吕刑正义》引孔传说:“帝尧详问民患,皆有辞怨于苗民。……群后诸侯之逮在下国。……皆以明明大道辅行常法……使鳏寡得所,无有掩盖。……言尧监苗民之见怨,则又增修其德。行威则民畏服,明贤则德明,人所以无能名焉。”[15]
针对“绝地天通”一语,孔传说:“重即羲,黎即和。尧命羲和世掌天地四时之官,使人神不扰,各得其序,是谓绝地天通。言天神无有降地,地祗不至于天,明不相干。”
这里最可注意的是,孔安国称羲和为“世掌天地四时之官”,而不称之为“天神”。
东汉郑玄的态度也和孔安国一样。贾公彦《周礼正义序》引郑玄曰:“尧育重、黎之后羲氏、和氏之子贤者,使掌旧职天地之官。”[16]
三国吴韦昭的意见也是强调官制。韦昭《国语注》注解“民神不雜”及“民神雜糅,不可方物”三句说:“谓司民、司神之官各异。”注解“司天以屬神”一句说:“所以会群神,使各有分序,不相干扰也。《周礼》则宗伯掌祭祀。”一方面说官职各异,一方面以《周礼》宗伯之职作为比拟。
西晋皇甫谧叙述颛顼一代史事,沿用了《国语·楚语下》的记载。皇甫谧《帝王世纪》说:颛顼“平九黎之乱……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北正黎司地以属民,于是民神不杂,万物有序。”其中“万物有序”一语,仍出《国语·楚语下》,见观射父论祀牲一章(详后)。“有序”之义,素为礼家所重,如《礼记》云“百官得其宜,万事得其序”[17]、“国有礼,官有御,事有职,礼有序”[18]等皆是。
嗣后,南朝裴骃《史记集解》便称引孔安国曰:“重、黎之后,羲氏﹑和氏世掌天地之官。”而唐代张守节《史记正义》在称引孔安国云“重即羲,黎即和”之后,更进一步指出:“虽别为氏族,而出自重黎也。案圣人不独治,必须贤辅,乃命相天地之官,若《周礼》天官卿、地官卿也。”一方面他说到“圣人贤辅”,一方面则以《周礼》作为比拟。
孔颖达的意见与张守节相近。《尚书·吕刑正义》说道:
三苗乱德,民神杂扰。帝尧既诛苗民,乃命重黎二氏,使绝天地相通,令民神不杂。于是天神无有下至地,地民无有上至天,言天神地民不相杂也。群后诸侯相与在下国,群臣皆以明明大道辅行常法,鳏寡皆得其所,无有掩盖之者。君帝帝尧清审详问下民所患,鳏寡皆有辞怨於苗民。言诛之合民意。尧视苗民见怨,则又增修其德。以德行威,则民畏之,不敢为非。以德明人,人皆勉力自修,使德明。言尧所行赏罚得其所也。
这里孔颖达所说的“所行赏罚得其所”,自然也是“圣人贤辅”的意思。孔颖达还详细辨析了重黎羲和的渊源原委及其职守。《尚书·尧典正义》说道:
《楚语》云:“少昊氏之衰,九黎乱德,人神杂扰,不可方物。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其后三苗复九黎之恶,尧复育重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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