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先秦古籍中也都有较多的引用。
《吕刑》又称《甫刑》,世传作于周穆王时,孔安国传:“吕侯见命为天子司寇,以穆王命,作书训”。据陈梦家、刘起釪考证,《吕刑》或《甫刑》在先秦古籍《逸周书》、《左传》、《孝经》、《墨子》、《荀子》、《礼记》、《大戴礼记》中共引用16次,是引用频率较多的篇目之一。[①]
《尚书·吕刑》中记载:
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报虐以威,遏绝苗民,无世在下。乃命重、黎,绝地天通,罔有降格。群后之逮在下,明明棐常,鳏寡无盖。皇帝清问下民,鳏寡有辞于苗。德威惟畏,德明惟明。乃命三后,恤功于民:伯夷降典,折民惟刑;禹平水土,主名山川;稷降播种,农殖嘉谷。三后成功,惟殷于民。
这是“绝地天通”一语的最早记载。此语恰被《墨子》引用并加引申。《墨子·尚贤中》说:
先王之书《吕刑》道之曰:“皇帝清问下民,有辞有苗。曰群后之肆在下,明明不常,鳏寡不盖,德威维威,德明维明。乃名三后,恤功于民:伯夷降典,哲民维刑;禹平水土,主名山川;稷隆播种,农殖嘉谷。三后成功,维假于民。”则此言三圣人者,谨其言,慎其行,精其思虑,索天下之隐事遗利,以上事天,则天乡其德,下施之万民,万民被其利,终身无已。
《墨子》引文中的词句与今传《吕刑》略有不同,有学者认为,《墨子》的引文更加古真,如张纯一称:“墨子所谓事天则天乡其德,下施则民被其利也,此皆墨子说经之古谊,此文存古《尚书》之真,诚可宝贵也。”[②]
然就本文而言,《吕刑》与《墨子》的异文并不影响基本史事的理解。
此外,晚于《墨子》的文献也有引用到《吕刑》的,学者较为注意的有《三国志·魏书·钟繇传》,其中记载:
初,太祖下令,使平议死刑可宫割者。……太和中,繇上疏曰……《书》云:“皇帝清问下民,鳏寡有辞于苗。”此言尧当除蚩尤、有苗之刑,先审问于下民之有辞者也。
由于古代学者多认为羲和即重黎的后裔,所以《吕刑》的记载便与《尚书·尧典》互相关联起来。《尚书·尧典》是世传《尚书》中最早一篇文献,记载尧舜之际设官分职的文明建制,关于此篇的性质、流传和真伪等问题,学者讨论极多,此不赘述了。
《尧典》记载:
帝尧……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分命羲仲,宅嵎夷,曰阳谷。寅宾出日,平秩东作;日中、星鸟,以殷仲春。厥民析;鸟兽孳尾。申命羲叔,宅南交。平秩南讹;敬致。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厥民因;鸟兽希革。分命和仲,宅西,曰昧谷。寅饯纳日,平秩西成;宵中、星虚,以殷仲秋。厥民夷;鸟兽毛毨。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平在朔易;日短、星昴,以正仲冬。厥民隩;鸟兽氄毛。……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
从语气上看,《尧典》是记载当时之事,《吕刑》是追述以往之事,但二篇记载都有针对“天地”或“昊天日月星辰”的相近内容。
《国语》传为左丘明所作,旧称《春秋外传》,其中《楚语下》“观射父论绝地天通”章关于“绝地天通”一事记载最详。《国语·楚语下》的记载有特殊的意义:第一,它是与《左传》同时期的较早的春秋文献;第二,它是注明对《周书》(指《吕刑》)的解释;第三,叙述其事的观射父可能具有卜史的身份。[③]
《国语·楚语下》说:
昭王问于观射父,曰:“《周书》所谓重、黎实使天地不通者,何也?若无然,民将能登天乎?”
对曰:“非此之谓也。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是使制神之处位次主,而为之牲器时服,而后使先圣之后之有光烈,而能知山川之号、高祖之主、宗庙之事、昭穆之世、齐敬之勤、礼节之宜、威仪之则、容貌之崇、忠信之质、禋絜之服而敬恭明神者,以为之祝。使名姓之后,能知四时之生、牺牲之物、玉帛之类、采服之仪、彝器之量、次主之度、屏摄之位、坛场之所、上下之神、氏姓之出,而心率旧典者为之宗。于是乎有天地神民类物之官,是谓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民是以能有忠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祸灾不至,求用不匮。
“及少昊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无有要质。民匮于祀,而不知其福。蒸享无度,民神同位。民渎齐盟,无有严威。神狎民则,不蠲其为。嘉生不降,无物以享。祸灾荐臻,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
“其后,三苗复九黎之德,尧复育重黎之后,不忘旧者,使复典之。以至于夏、商,故重、黎氏世叙天地,而别其分主者也。其在周,程伯休父其后也,当宣王时,失其官守,而为司马氏。宠神其祖,以取威于民,曰:‘重寔上天,黎寔下地。’遭世之乱,而莫之能御也。不然,夫天地成而不变,何比之有?”
其中几处学者特别关注的叙述如:《周书》,即指《吕刑》,因《吕刑》在《尚书》中属《周书》,而《尧典》属《虞书》。韦昭注:“《周书》,周穆王之相甫侯所作《吕刑》也。”
“民神不雜”及“民神雜糅,不可方物”三句,韦昭注:“杂,会也。……同位故杂糅。方,犹别也。物,名也。”
“夫人作享,家為巫史”二句,韦昭注:“夫人,人人也。享,祀也。巫,主接神。史,次位序。言人人自为之。”
“司天以屬神”一句,韦昭注:“司,主也。属,会也。”
在这篇历史性的详尽叙述中[④],观射父不仅专门讲解了什么是“绝地天通”,而且清楚地说明了《吕刑》中“绝地天通”的为帝颛顼,也暗示了《尧典》所说羲和之事即“尧复育重黎之后,不忘旧者,使复典之”,从而将二篇文献连缀起来。
文中重黎与羲和,学者或以为一,或以为二。孔颖达《尚书·吕刑正义》说:《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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