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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大声说:“有抗辩。”
这时,大厅里一片安静,只听陈独秀说道:“我只承认反对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却不承认危害民国,因为政府并非国家。……孙中山、黄兴等,曾推翻清政府,打倒北洋政府,如谓打倒政府,就是危害国家,那么国民党岂非已两次叛国。”旁听席上传出阵阵哄笑。
陈独秀最后说:“检察官之控告,根本不能成立,应请法庭宣判无罪。”
陈独秀抗辩后,章士钊律师起身为陈独秀辩护。
章士钊的“辩诉状”与朱隽的“起诉书”一样,准备了很长时间。他认为陈独秀,第一,言论无罪;第二,行动无罪;第三,说叛国危害民国罪毫无根据。
审判长问陈独秀与斯大林派有何意见时,陈“惨然不答,并求审判长勿复进叩党事,致陷彼于自作侦探之嫌。”章士钊说,陈独秀“不得视为表里如一,首尾一贯之共产党。……托洛茨基派多一人,即斯大林派少一人,斯大林派少一人,即江西红军少一人,如斯辗转,相辅为用;谓托洛茨基派与国民党取犄角之势以清共也,要无不可。”
章士钊深知陈独秀的苦心,于是他说:“此义陈独秀必不自承,应请审判长依据法文,谕之无罪,以保全读书种子,着重言论自由,恪守法条之精神,省释无辜之系累。”
章士钊的辩护时间足足有53分钟。他的辩护词歪曲了陈独秀的政治立场。如说,陈鼓吹共产主义与三民主义“是一个好朋友”,说陈曾与国民党“合作”,担任过国民党的职务(广东国民政府教育长),在《汪陈宣言》中劝阻“主张打倒国民党的人”,组织托派分裂中共“有功于国民党”等。
章士钊发言结束后,陈独秀当庭声明:“章律师辩护词只代表他的意见,我的政治主张,要以我的辩护词为准。”台下哗然。有人赞道:“法庭审讯史上的新纪录。”
下午6点35分,法庭辩论在王鉴堂“放我回——回——回家去”的结巴声中结束了。
6天后,即4月26日下午2时,宣判的最后时刻来到了。陈独秀虽像往常一样若无其事,但他抑制不住内心的紧张,脸色发白。
“陈独秀、彭述之共同以文字为叛国之宣传,各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褫夺公权十五年。”朱隽检查官的声音如晴天霹雳,久久在大厅回荡。
陈独秀的脸色这时更加发白,眼里闪着愤怒的火光,耳朵嗡嗡作响,13年!出狱时他67岁,也许,他将毙命狱中。
不知什么时候,法庭一片安静,朱隽宣判结束了。突然,陈独秀咆哮道:“裁决不公,我要上诉!”
彭述之、王子平、何阿芳等人也一起吼了起来。一时律师、旁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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