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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应钦的电报实际上也正是李宗仁同意的。李的目的,颇有点儿想划江而治。按照李宗仁对他所说的来看,所谓执行中共的八项和平条款,都得由他们自己动手解决。同样,白崇禧到南京后,虽仍反蒋,但也不主张与中共局部和平,更反对投降式的解决办法。
得知李、白态度如此暧昧,长江涨水期已到,毛泽东决定不再与代表团继续周旋。周恩来立即拿出已经拟好的《国内和平协定(草案)》,于12日晚交给南京代表团。由于这一草案措辞严厉,并历数国民党发动全面战争的罪行,因此代表团中多数一时颇难接受。
在反复商量和交换意见之后,代表团仍旧决定接受这个文件。14日晚,张治中向中共正式提交了一个书面修改意见,要求取消原草案中的各种刺激性字眼儿。
在第二天的代表团会议上,刘斐眼睛瞅着天花板,风言风语地发着感慨:“过去我们是南京政府的代表团,与中共交涉,今后我们是中共的代表团了,要去说服南京了。只怕是这样做。倒是代表中唯一不是国民党员的章士钊看得开些,他笑着说:“过去中共新华社发出八条的电报,内有十六个伪字,南京都答应了,今天一个伪字也没有,如果南京反不答应,那就是有精神病”。
张治中经过几天长喘短叹之后,至此终于意识到国民党大势已去。他心情沉重地表示:“连日来之所以争论不休,实在因为两种东西在束缚我们自己:第一,我们是代表,一切须听命于政府,我们个人的意见,受政府权力的束缚;第二,我们是国民党员,国民党不行,集一切坏事之大成,但可惜我们未脱党,今日的政府又是国民党的政府,因此我们的意见又受国民党的束缚。在此双重的束缚下,自然甚为矛盾与苦闷。”邵力子颇有些不以为然,说:“今日已是所谓宪政时期,我们是代表政府,代表人民,不是代表国民党。况且清党以来,国民党越弄越不像样,连‘民族’主义都不许讲,而要讲‘宗族’主义了,将总理遗训抛得一干二净。今日之下,要我代表国民党,这点我不能承认”。
南京政府的代表显然已经与国民党离心离德,准备向自己的谈判对手俯首称臣了。
15日晚,周恩来将最后修订的协定文本交给张治中,并声明,如果到4月20日为止还不能获得协议签字,我们就只能渡江了。张治中这时也全然想开了。他坦率地宣称:“现在对于这个《国内和平协定》,如果还想字斟句酌地去辩论,等于白费,是不必要的;我们应该把眼光放大些,胸襟开阔些,重新合作,这才是国家民族之福!”于是,16日晨,黄绍竑、屈武根据代表团的决定,乘飞机返回南京说明一切。
当晚,黄绍竑、屈武向李宗仁当面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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