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发达国家制度发展历史中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就是,这些国家都用了相当长的时间来发展其经济制度。通常是十年,甚至是数十年。例如:至少在17世纪人们就认识到了中央银行的必要性,但第一家“真正”的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直到1844年才成立,晚了快两个世纪。
另一个重要的结论是,发达国家早期的制度发展水平与今天发展中国家的同等水平相比,要低得多。例如,如果用收入水平进行比较,1820年,英国的发展水平要比今天的印度高许多,但它当时并没有今天的印度所具有的许多最“基本的”制度。它没有普选权、中央银行、收入所得税、专业官僚机构,等等,甚至没有最小的劳动规章。
如果发达国家向贫穷国家推荐的不是在其发展过程中所采用的政策和制度,那说明了什么问题?我们只能得出结论说,富国正在“踢开”让他们爬上现在这个位子的“梯子”。过去二十年,经济发展变得日益困难,而恰好此时,发达国家增强了让发展中国家采用新自由主义政策和制度的压力。在这个时期,发展中国家的年人均收入增长率只相当于前二十年(1960-1980年)所达到的3%的一半。尤其是,拉丁美洲事实上停滞不前,而非洲亚撒哈拉地区和前共产主义国家的绝对收入则下降了。经济的不稳定性明显增强,就像我们在前几十年经常看到的多次经济危机一样。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收入的不平等扩大了,贫穷加剧而不是减少。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应该怎么办?首先,应该更加广泛地宣传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这并不是要“让历史重演”,而是要允许发展中国家有更见多识广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