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故宫内所藏的一张长216cm,宽139cm的象牙席。席面通体编织成人字形纹,虽微有磨损,大体仍完整
一张被认为是清朝雍正皇帝御用的象牙席,5月18日在北京拍得107.52万元人民币,略高于拍卖公司对它的最高估价。据悉,尽管拍卖方对结果并不十分满意,但这已是近年来象牙席在国内的最高拍卖成交价。由此,这种皇家奢侈品的制作工艺、存世量及此拍品的真伪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雍正衷爱的夏季御用品
据传象牙席为清代雍正皇帝所衷爱的夏季御用品。根据北京永乐国际拍卖公司网站上提供的拍品说明,北京故宫博物院所藏《雍正行乐图册》第六开,图中雍正做下床席沿蓝缎边,与《清档》雍正六年象牙席记载相符合,应即为其使用情景之展现。
据雍正时期内务府《养心殿造办处各做成做活计清文件》记载,雍正皇帝曾为自己御用象牙席,特下谕旨,命造办处有关行作配制御用品,以供自己使用。雍正六年“五月初五日,奏事太监张玉柱交来象牙席褥子四个,各长四尺五分、宽三尺六寸五分。传旨:将席拆下托毡,沿蓝缎边,铺床用。钦此。”
象牙席夏天铺垫时较草席、竹席更为凉爽宜人。但历史上,雍正被普遍认为是个勤政和相对崇尚简朴的清朝皇帝,因此,虽然喜欢用象牙席,但最后也是他自己禁止了这种劳民伤财奢侈品的制作和进贡。
复杂的制作工艺已失传
明清时期的广州有编织象牙席的传统。但更早的据说汉代已有此技艺,《魏书》中就有“务献七宝床、象牙席”的记载。明代曾经官为广东兴宁知县的祝京兆在其《野记》中记载:“凡象牙齿之中悉是逐条纵攒于内,用法煮软,牙逐条抽出之,柔韧如线,以织为席。”到了清代,广州制作的象牙席品质尤佳,清中期曾作为重要贡品。当时广州的象牙艺师们利用象牙细致的纹理与韧性,将用药水浸泡过的象牙劈成均匀的薄片,再磨制出洁白的光泽,然后编织成各种纹饰。
象牙席的加工制作非常费料,以制作象牙筷子为例,因要将象牙料锯成板片状,再锯成长条、找规矩、磨平,象牙料的利用率只有40%一60%。如将象牙料劈成篾状,再劈成丝状,象牙材料的利用率不足10%,故成品极为稀少,这也是象牙席名贵的原因。
据老技师说,目前象牙席编织技术可以过关,但象牙劈丝及软化处理技术仍然没有掌握。据史料记载,编织象牙席的技术失传已有100多年了,至今无人知道它的制作工艺,这使得现今仅存的象牙席显得更加珍贵。
编织象牙席用料多,工序艰巨。清雍正帝崇尚勤俭,于是当第五张牙席送进宫中后便传旨:“朕于一切器具,但取朴素适用,不尚华丽工巧......从前广东曾进象牙席,朕甚不取,以为不过偶然之进献,未降谕旨切戒,今则献者日多,大非朕意。夫以象牙编织为器,或如团扇之类,其体尚小,今制为坐席,则取材甚多,倍费人工,开奢侈之端矣。著传谕广东督抚,若广东工匠为此,则禁其勿得再制。”随即禁广东制作象牙席,禁民间购用此物。
存世量及真伪无定论
据北京故宫博物院学者研究,雍正时期“象牙席前后共制有五件”。今北京故宫中仅存四件,唯一流传在外的一件是清末被宫中的太监偷出去卖掉的。北京永乐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是此次象牙席的承拍方,该公司支持这一说法,称“本拍品当为唯一流传于外界者,且保存完好,极为珍贵。”
但来自故宫博物院官方网站上的说法是:“据造办处活计档记载,宫中牙席共有5张,至今只剩3张。”《世界新闻报 鉴赏中国》周刊记者为此拨通了故宫前副院长晋宏逵的电话,他表示,这张被拍卖的象牙席是不是故宫里流传出去的不好说,但是不是象牙做的找个动物专家就能下结论,而“古董最讲究的是流传有序,判断起来也很复杂,目前民间到底有没有清朝时期的象牙席无从知晓。”
还有一种说法是,所有传世的清朝象牙席总共只有三张,其中两张在中国大陆,一张在中国台北故宫。而大陆的两张中,北京故宫仅有一张,另一张在烟台市博物馆保存。经《世界新闻报 鉴赏中国》周刊记者向烟台市博物馆核实,该馆确有一张清朝的象牙席,也早已被定为国家一级文物,是该馆的镇馆之宝。
值得一提的是,烟台市博物馆馆办的姜姓工作人员告诉《世界新闻报 鉴赏中国》周刊记者,该馆的馆藏象牙席只能确定为清代文物,并不能肯定为雍正皇帝的御用之物。而根据山东《齐鲁晚报》2007年6月的一篇报道,烟台博物馆的象牙席“编织于康熙至乾隆年间,为嘉庆皇帝御用,是当时广东地方官员进献朝廷的贡品”。
因此,除了雍正时期的象牙席总共只有五件之说基本不存在争议之外,这种御用奢侈品现今在北京故宫中的数量,以及流传到民间的数量目前皆不能确定。这也就直接导致了对刚刚被拍卖的这张象牙席是否真的是雍正时期宫内“唯一流传外界者”的疑问。
正在香港的永乐拍卖公司中国瓷器及艺术品部主管戴岱先生,在接受《世界新闻报 鉴赏中国》周刊记者电话采访时称,该拍品的出处和买方都来自境内的收藏家,拍品拍卖前通过了北京市文物局的审核,拍卖前有预展期,还有更长图录发放时间,也就是说已经给了客人充分的时间去咨询,他们也可以请专家来提前做鉴定。因此,戴岱对这件拍品的真实性有很强的信心。
由于我国目前现行《拍卖法》有拍卖公司免责条款,“那是不是意味着,如果这张象牙席万一是假的,永乐是不是就完全没有责任呢?”对此,戴岱告诉《世界新闻报 鉴赏中国》周刊记者说,“我们的规定是,如果找到两位以上国家鉴定委员会委员提供书面鉴定意见认定它有假,我们永乐提供退货。”该公司总经理董军对此补充说:“永乐是全国最正规诚信拍卖行。”
对于永乐拍卖的高层和相关主管的上述说法,记者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其第61条第2款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现在的问题是,至少在这件拍品上,永乐公司已经在拍卖前声称:“本拍品当为唯一流传于外界者,且保存完好,极为珍贵。”那么,倘若它有假,退货是不是也就理所应当?
(本文来源:中国经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