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意思。吃人这种事,现在听起来简直不可思议,但在中国历史上,只要是动乱和战争年代,人骨为柴、烹煮人肉的惨事,是时常发生的。在清朝同治年间,仍有人吃人的惨剧发生。
有一本叫《鸡肋编》的书,是宋代文人庄绰写的,书中记载了北宋末年的"人肉行情",说是人肉公开出售,价钱比猪狗还低。当时的人肉,通称为"两脚羊",老而瘦的男子,叫作"烧把火",年轻貌美的女子叫作"不羡羊",小孩子则称为"和骨烂",真是呜呼痛哉!
难怪鲁迅说:"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当然,他讲的不是真正宰了人来吃,而是把剥削和不公平的现象,比作吃人。这种事情,如今不是还有残留吗?
杨广前两次下江都,都是风风光光,赚足了面子。第三次,却是等于逃难,没地方去了,只好有如丧家狗一般,往江都跑了,反正轻车熟路的,美眉也多,不跑白不跑。
可是这时候,天下已经大乱了。
晚唐诗人皮日休,作了一首《汴河怀古》的小诗,诗云:
尽道隋亡为此河,至今千里赖通波。
若无水殿龙舟事,共禹论功不较多。
皮日休说杨广开了运河,要是没有巡游浪费一事,功劳也不在大禹治水之下。可是,历代的诗词和评论,还是批评的多,表扬的少。公道自在人心,一句话:杨广开凿京杭大运河,弊在当代,利在千秋。
(本文摘自《大唐帝国历史的秘密:那时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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